「館長」台中健身館遭小貨車衝撞 開車男子涉殺人未遂收押

網紅「館長」陳之漢在台中北屯區崇德二路二段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昨晚遭林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衝撞大門,警方將林男依殺人未遂等罪嫌送辦,檢方今天複訊後認定有公眾危害,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網紅「館長」陳之漢在台中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12日晚間遭林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衝撞,大門受損、玻璃碎裂,警方獲報立即到場處理。(翻攝照片/中央社)
網紅「館長」陳之漢在台中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12日晚間遭林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衝撞,大門受損、玻璃碎裂,警方獲報立即到場處理。(翻攝照片/中央社)

陳之漢在新北市出席活動時,接受媒體聯訪表示,事件發生時還好無人在門口,否則強力撞擊勢必造成傷亡,不能只單以毀損罪嫌看待。

台中地方法院今天表示,今天下午經法官召開羈押庭審理後,認定林男涉嫌殺人未遂等罪嫌重大,且有羈押原因與必要,當庭裁定收押。

台中警方昨天晚間7時41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北屯區崇德二路二段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遭小貨車衝撞,造成大門碎裂;警方到場後,發現健身俱樂部大門遭藍色小貨車衝撞,地面玻璃散落一地,將車上兩名男子帶回警局調查。

檢警查出,車輛為坐在副駕的許姓男子於昨天在西屯區承租,因從事回收工作,所以固定時間都會租車,案發前車輛停在館外,兩人在車上聊天,林男就突然開車衝撞健身館。

檢警指出,根據健身館提供資料,林男確實曾於今年5月底前往健身館應徵健身教練工作遭拒,他供稱加上近期情緒不穩,才一時失控開車衝撞;警方訊後,將林男依毀損、恐嚇及館方所提出的殺人未遂告訴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今天下午複訊後,認定林男駕駛小貨車衝撞健身館,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案發現場為公眾出入場所,得以預見行為足生公眾危害,涉殺人未遂、毀損罪嫌重大,且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未禁見。

責任主編:于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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