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槍擊案 二審改判主謀竹聯幫寶和會幹部16年、槍手15年半

竹聯幫寶和會涉「館長」陳之漢槍擊案等案件,一審判槍手劉丞浩16年徒刑,涉籌劃槍擊案的寶和會幹部施俊吉遭判18年半。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改判處劉男15年6月、施男16年,還可上訴。劉丞浩及施俊吉到庭聆判,2人還押時面對媒體提問是否上訴及獲輕判有何想法,均不予回應。

「館長」陳之漢(資料照)
「館長」陳之漢(資料照)

網紅「館長」陳之漢109年8月28日凌晨在自家「成吉思汗」健身館林口館門口遭連開3槍,小腿、手臂各中1槍,槍手劉丞浩隨即投案。新北市警察局組專案小組,查出劉丞浩是竹聯幫寶和會成員,另查出寶和會涉及多起擄人勒贖、恐嚇取財、槍擊等重大案件。

一審新北地院判決指出,寶和會主要從事放貸、酒店圍事等活動,亦持續受託從事槍擊殺人、傷害等非法暴力犯罪,再謀取暴利。

檢警調查,進行槍擊殺人或槍擊恐嚇案件時,均由寶和會大組長施俊吉全權負責指揮操縱組織成員進行犯案,包括事前從幫會內成員選定槍手後,規劃逃亡路線、藏匿地點、投案方式等,並負責支付犯案槍手安家費及協助選任辯護人等事宜。109年8月27日晚間11時許,劉丞浩搭計程車到「成吉思汗」健身館林口館埋伏,28日凌晨2時許見陳之漢步出健身房走上座車,持制式手槍朝他頭部、身體連開3槍。

劉丞浩犯案後直奔警局投案,檢警從案發後,曾由寶和會前會長邵柏傑下令對此事封口外,寶和會還透過管道,交付新台幣25萬元給劉丞浩指定的債主還債等,追查出寶和會主導犯案。

此外,民國108年6月涉嫌在北市內湖區開槍的陶姓男子,案發前藏匿處所竟是劉丞浩所承租,另查出寶和會會長林修伯率眾涉及去年8月在台北市知名酒店限制陳姓被害人自由,並恐嚇被害人勒索金錢。還有10年前的「紅景天吸金案」主嫌謝姓男子涉嫌以空殼公司吸金17億元,寶和會覬覦這筆鉅款,在108年7月綁票謝男並要求贖金,囚禁謝男2個月餘,遭通緝10年又被綁票的謝男一度在囚禁期間服藥自殺未遂,籌措千萬元交予寶和會後獲釋。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宣判,劉丞浩及施俊吉因涉館長槍擊案分別被判刑16年及18年6月,均強制工作3年;林修伯、副會長梁智勝則因指揮或參與犯罪組織,分別被判處1年至4年不等徒刑,林修伯強制工作3年。其餘7名被告則因參與組織犯罪及擄人勒贖等罪嫌,5人被判處10月至8年6月不等徒刑、2人免訴。5名遭判刑的被告中有2人被強制工作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