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交易滿意度」宣傳活動 條款與條件

1.如何參與本活動之資訊以及獎項內容,均屬於本條款與條件內容之一部分。參與本宣傳活動,即視為接受上述條款與條件。

2.主辦單位為雅虎數位行銷有限公司(統一編號:53099396),地址:(郵遞區號:115)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 號 15 樓(下稱「主辦單位」)。

3.本活動僅開放予收到主辦單位所寄發邀請參加本宣傳活動之電子郵件(下稱「電子郵件」)之個人。

4.主辦單位的員工(及其近親)和與本宣傳活動相關的代理商無參加資格。近親包含以下對象:配偶、前配偶、事實婚配偶(同居伴侶)、子女或繼子女(無論是親生,還是領養的)、父母、繼父母、祖父母、繼祖父母、叔叔、阿姨、侄女、侄子、兄弟、姊妹、繼兄弟、繼姊妹或堂兄弟姊妹及表兄弟姐妹。

5.本宣傳活動自 2022 年 9 月 20 日起開始,並於 2022 年 10 月 9日美東標準時間晚上 11:59 結束(下稱「宣傳期間」)。

如參與本宣傳活動,參加之個人應依電子郵件中之提示取得具有宣傳性質之交易滿意度研究,按提示完成研究表單,從廣告主的觀點,以少於或等於25個字,就「您覺得哪位電視或電影名人最能描述Yahoo品牌?」的宣傳行銷問題,提供具有原創性及創意之回答,並於宣傳期間內送出完整填寫的表格。

6.不完整或難以辨識的填寫內容,都會被視為無效。

7. 一人僅限填寫一份。

8.主辦單位保留隨時查核填寫內容以及參與者正當性之權利(包括參與者的身份、年齡和居住地),並保留自行決定取消特定個人參與資格之權利,如主辦單位有理由相信該人已違反本條款和條件,篡改參與流程,或從事任何可能危害本宣傳活動公平性及正當性之非法或其他不當行為。主辦單位得自行決定是否接受錯誤及疏漏。主辦單位未能於任何階段履行任何權利者,不構成上述權利之放棄。主辦單位保留向侵權者請求損害賠償或其他補償之法律上權利。

9.如有關於參加者的身分之爭議,主辦單位保有自行決定該參加身分之權利。

10.本活動為技能型遊戲,並非以機率決定優勝者。裁判會基於宣傳行銷問題的回答的原創性以及創意的狀況,就每份填寫進行獨立評比。裁判得挑選其認為為次佳之填寫內容,並且依序排列,以防出現無效之填寫內容或不合格的參加者。

11.優勝者將會收到電子郵件之通知。

12.主辦單位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並且不會另行通知所有參加者。

13.裁判將決定前三 (3) 名最佳填寫內容,每名得獎者可贏得價值新台幣 10,000 元之禮券。

14.每張禮券之使用期限以禮券上所載之失效日為準。獎項本身不包含任何與使用兌換禮券時之任何衍生費用。禮券未使用餘額不得兌換為現金。兌換禮券應遵守禮券發行人之所有條款與條件,包括禮券上所載明之條款與條件。

15.優勝者因任何原因未能於主辦單位所指定之期間內領獎者,該獎項將會被沒收。

16.如有發生無法提供任一獎項之情形,主辦單位有權自行決定以同價值及/或同規格的獎項取代上述獎項。

17.獎項之總價值為新台幣 $30,000 元。

18.獎項不得轉讓或交換,並不得作為現金使用。

19.作為參加本宣傳活動的條件,每名參加者授權並同意主辦單位及其關係企業和取得再授權之被授權人,得基於任何目的,包括但不限未來於任何媒體進行宣傳或行銷等目的,以非獨家、免權利金、永久、全球、不可撤銷及得再授權利用、重製、修改、改作、發行並展示填寫內容,毋庸補償、無使用限制、毋需載明姓名標示或承擔責任。

20.參加者同意如其為優勝者,主辦單位得於任何媒體不限期間利用其等之姓名、外貌、圖片及/或聲音(包含相片、影片、及/或相同相片影片之錄製品),並得用以宣傳任何主辦單位所製造、散布、及/或提供之產品。

21.如宣傳活動因任何情事受到干擾,或因任何超出主辦單位得合理掌控之原因,導致宣傳活動無法如合理預期般進行,包括但不限於技術問題、未經授權的干涉或詐騙,主辦單位將保留其權利,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自行決定:(a)取消任一參加者之資格; (b) 修改、暫停、終止或取消宣傳活動。

22.讀取電子郵件和以其他方式參加本宣傳活動之任何相關費用,均應由參加者自行負擔,並且取決於其所使用的網路服務供應商。

23.除法定不得免除之責任外,主辦單位(包括其各自主管、員工和代理商)聲明免除包含對於任何人身傷害之所有責任(包括過失責任);或任何損失或損害(包括機會損失);以及任何因本宣傳活動所生之直接、間接、特殊或結果性損害。

24. 除法定不得免除之責任外,主辦單位(包括其各自主管、員工和代理商)聲明免除包含對於任何人身傷害之所有責任(包括過失責任)且不負任何責任;或任何損失或損害(包括機會損失);以及任何因下列事項所生之直接、間接、特殊或結果性損害:(a) 任何技術問題或設備故障(無論是否於主辦單位的掌控之下); (b) 任何竊盜、未經授權之存取或第三方干擾; (c)因超出主辦單位合理掌控範圍外之任何原因,導致參與者之填寫內容以及領獎通知延遲送達、遺失、更改、受損或誤寄(無論係於主辦單位收到該等內容或通知之前或之後);(d) 任何因優勝者或參加者所生之納稅義務;或 (e) 領取/使用獎項。

25. 參加本次宣傳活動,即表示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基於舉辦並推廣本宣傳活動之目的,依主辦單位之隱私權政策(網址:https://legal.yahoo.com/tw/zh-hant/yahoo/privacy/index.html)蒐集、利用並揭露其等之個人資訊。參加者並承認其已閱讀並同意前揭隱私權政策。本隱私權政策包含有主辦單位如何處理參加者個人資訊的重要資訊,包括參加者如何存取並/或修正其個人資訊,或針對個人資訊的處理方式,提出申訴。本宣傳活動之參與以參加者同意提供上揭個人資訊為前提。此外,如勾選相關欄位,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及其信任的合作夥伴利用其個人資訊,協助主辦單位與參加者聯繫,並提供主辦單位及其行銷合作夥伴所提供之優惠(參加者得選擇拒絕拒絕收到該等優惠資訊),且參加者們同意主辦單位揭露其等資訊予上述合作夥伴,用於上述用途。除非主辦單位另有說明,主辦單位得揭露參加者的個人資訊於位於台灣外的機構(國家清單請參閱主辦單位的隱私權政策)。

26.獎項內容不包含任何應適用之營業稅、消費稅、加值型稅捐、數位稅捐、代扣稅款、貨物稅或任何其他稅捐、關稅或政府規費,該等稅捐及費用由優勝者負擔。優勝者應在收到主辦單位通知後,提供主辦單位要求提供的國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主辦單位將依法寄發扣繳所得憑單。如因法令要求,主辦單位得自依本宣傳活動條款及條件給予優勝者之款項或獎項中,扣除或預扣等值金額的應扣繳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