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bay好油」版主自導自演遭恐嚇 犯嫌收押禁見

臉書粉專「Linbay好油」稱遭恐嚇,全案為自導自演,有國民黨工背景的男子許哲賓涉有重嫌。桃園地方法院今天說,許哲賓坦承有犯案事實,仍有臉書帳號資料的提供者、域外網路技術提供者等共犯未到案,為避免許哲賓湮滅證據及串供、再犯,裁定收押禁見。

臉書粉專「Linbay好油」稱遭恐嚇,全案為自導自演,桃園地方法院3日說,許哲賓坦承有犯案事實,為避免許哲賓湮滅證據及串供、再犯,裁定收押禁見。(中央社資料照)
臉書粉專「Linbay好油」稱遭恐嚇,全案為自導自演,桃園地方法院3日說,許哲賓坦承有犯案事實,為避免許哲賓湮滅證據及串供、再犯,裁定收押禁見。(中央社資料照)

「Linbay好油」版主林裕紘日前稱遭恐嚇、宣布粉絲團停更。檢警追查發現有國民黨黨工背景的男子許哲賓涉有重嫌,許哲賓供稱是受到林裕紘指使、全案為自導自演,林裕紘今天也在臉書發文道歉。

桃園地方法院上午向媒體表示,許哲賓坦承有犯案事實,但否認偽造準私文書;犯罪事實部分有證人證述、手機對話紀錄、筆記型電腦、現場監視錄影裁圖等證據,足認許哲賓涉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恐嚇危害安全罪等犯罪嫌疑重大。

桃園地院表示,本案尚有臉書帳號資料的提供者、域外網路技術提供者等共犯未到案,且許哲賓有刪除涉案帳號資料檔案的行為,有湮滅證據及串證、串供之虞。

本案影響層面廣泛且仍在被社會關注中,許哲賓使用假名、假帳號、VPN虛擬域外網路方式,以迂迴方法發送訊息,意圖規避查緝,足認就此議題有反覆實施該罪的行為之虞,而有羈押原因。

桃園地院表示,為避免許哲賓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再為相同犯行,經各項衡量,並無其他有效的替代方式,足以達成維護公共秩序及避免反覆實施本案同一犯行,因此有羈押必要,裁定收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責任主編:莊儱宇)

看更多相關新聞
Linbay好油道歉了!長文還原「自導自演案」並貼黨證:我會退出民進黨
「Lin bay好油」恐嚇案竟是自導自演 桃園地院收押國民黨工
涉案黨工自請離職 藍高層12小時危機處理過程曝光
涉案黨工曾是張麗善金牌小編 現幫朱立倫處理陳情
「Lin bay好油」疑似造假恐嚇案!律師:誣告罪處7年以下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