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吧!租金補貼2.0】房客申請房東享「3大賦稅」獎勵 專家:黑心房東是個案

居住權是基本人權,台灣逐漸走向高房價低收入的社會現況,「居住不正義」已成為許多人心中的痛。為此,內政部積極推動多元居住政策,今年推出的「租金補貼2.0專案」,因應《民法》下修成年人為18歲,將申請年齡降為18歲起,大幅降低申請難度,是歷來最容易申請的補貼專案。七月好宅報報教你如何線上申請,並找來多位租屋民眾與房東分享經驗,讓你第一次申請租金補貼就上手。

【文/Angela】為避免房東成為阻撓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的最後一根稻草,「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2.0版」除持續提供賦稅優惠配套誘因,同步祭出毋須提供房東個人資料的排除條款,盼將政策美意真正落實在需要者身上。對此,國內包租代管龍頭兆基屋管認為,房東只要有租賃事實就該繳稅,加上住宅租賃契約被納入《消保法》,黑心房東只是個案,不該因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實務上超過9成房東皆能理解且配合,何況若因此漲租轉嫁租客,市場也未必會買單。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2.0提供3大賦稅獎勵,鼓勵房東加入公益出租人行列。兆基屋管提供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2.0提供3大賦稅獎勵,鼓勵房東加入公益出租人行列。兆基屋管提供

房東可享3大賦稅獎勵

健全租屋市場發展、保障弱勢租屋者權益,必須全民共同付諸行動,才能共創雙贏。7月3日上路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2.0版,除放寬房客申請門檻與加碼條件,針對房東部分,維持申請房客不需要提供房東的身分證資料,且申請通過後,房東自動享有公益出租人的稅負優惠權益方案。

事實上,政府為鼓勵房東加入公益出租人行列,提供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優惠、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以及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5萬元免稅優惠,超過部分的43%可提列成本抵扣,其餘才要課稅等3大稅負優惠配套。

除此之外,房客申請租屋補貼,最令房東聞之色變的「追稅」問題,政府也提出解套辦法。根據《住宅法》第23條規定,住宅所有權人依第二項規定所簽訂之租賃契約資料,除作為同項租稅減免使用外,不得作為查核該住宅所有權人租賃之所得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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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政府對房東釋出「橄欖枝」,但實務上,仍有房東擔憂房客在報稅時列舉租金支出扣除額,會導致自身稅務負擔增加,乾脆在租賃契約上載明房客不得申請租金支出、租金補貼或因報稅所產生的額外稅金必須由房客負擔等不合理條款。對此,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柏勳強調,政府已在《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明訂相關規範,違反者則該條款被視為無效。

▲健全租屋市場發展、保障弱勢租屋者權益,必須全民共同付諸行動,才能共創雙贏。
▲健全租屋市場發展、保障弱勢租屋者權益,必須全民共同付諸行動,才能共創雙贏。

業者認9成房東都支持

「黑心房東真的是少數老鼠屎,多數房東都能理解,規避繳稅惡習已非長久之計,既然有出租事實,就有繳稅義務,何況在屋況未有提升改善基礎下,濫將稅負支出轉嫁到房客身上,租金高於市場行情,也未必租得出去。」陳柏勳同時也是國內最大包租代管兆基屋管副總經理,他認為,隨著政府大力推動,已有逾9成房東不論在觀念或行動上都願意配合。

此外,已三讀通過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也納入《消費者保護法》規範,房客若因申請租屋補貼遭房東惡意調漲租金,或要求負擔額外增加稅負,房客可檢附相關事證向各縣市政府相關單位提出檢舉及申訴,房東若不改正,恐面臨3~30萬元罰鍰,持續不改正還會遭加重懲罰5~50萬元罰鍰,且可按次處罰。

房客申請補貼 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

房東黃先生去年因房客申請租金補貼,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行列,每個月租金1.6萬元,他以房屋現值60萬元、地價額30萬元、房東所得稅率20%計算,成為公益出租人後,每年應繳納房屋稅7200元(60萬X1.2%)、地價稅600元(30X2?),綜所稅部分則因每月享有1.5萬元免稅優惠,加入前後每年可從21888元降為1368元,1年可省下逾2萬元,且所得級距適用稅率越高,每月可省金額越大。

「現在年輕人要成家立業不容易,我們有多的房子能出租,已經賺到租金報酬,繳稅也是國民應盡義務,不應該逃避。」但房東黃先生也坦言,唯一較擔心的是,將來房屋有買賣需求時,因無法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包括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稅負擔恐是非法未申報房東的數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