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正豪觀點】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是在促進社會分裂

作者:包正豪(淡江大學全球政治經濟學系系主任)

2016年世界人權日,蔡英文總統頒贈恢復名譽證書及文物感謝狀予政治受難者及家屬。(照片來源:蔡英文Tsai Ing-wen臉書專頁)
2016年世界人權日,蔡英文總統頒贈恢復名譽證書及文物感謝狀予政治受難者及家屬。(照片來源:蔡英文Tsai Ing-wen臉書專頁)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通過,等於吹響號角,告訴台灣人,翻天覆地的「文化大革命」要開始了。

此刻浮現在我腦海的是有部大陸電影的一幕:一個老人在風中悲哀地呼喊「運動來囉!」

拿文化大革命來比擬《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是有道理的,兩者都是政客基於政治利益權鬥因素,刻意發起撕裂社會的政治動員行動。

文化大革命是毛澤東要鬥倒劉少奇,《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則是民進黨要否定國民黨存在的正當性。

兩者所差別的,不過前者是赤裸裸的腥風血雨,後者則是披著法律外衣而已。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武斷地將國會全面改選前的國民黨執政時期標籤為「威權統治」。這在政治學研究上並無不妥,也無可否認。

所謂威權統治,相對於程序性民主,指的就是沒有有可能使政權更迭的選舉存在,所以國家統治權力始終被特定政黨或特定個人所把持。

從這個角度出發,國民黨在台灣的前期統治,確實就是政治學定義下的威權統治。

威權統治下曾經有的不公義,應該被處理,被掩埋的歷史真相,應該被重新發掘,這些都沒有問題。歷經民主轉型之後的我們,應該要面對歷史的傷口。

所以「民主轉型」並沒有人反對,縱使國民黨也體認到這個事實。馬英九總統執政時期,每年必定向二二八受難者家屬道歉,承認過去的錯誤。

但是這就代表國民黨在台灣的一切,要被全部抹煞嗎?還是說國民黨在台灣就只幹壞事,沒有一件好嗎?

轉型正義,談的是修復,不是徹底毀滅過去。每個歷史事件,不能夠去脈絡化的用「現在」去否定「過去」。

民國卅八年,政府播遷來台,當時面對的可是生死存亡的內戰,為求生存,自然無所不用其極。覆巢之下無完卵,國民黨總是守住台灣,我們才有今日民主的機會。

以土地改革為例,從現在的標準來看,它確實侵害地主的權益,但難道就不是台灣經濟轉型與社會平等的基礎嗎?還是我們只能世代當農奴,受地主欺凌呢?

我沒有要替國民黨的威權統治擦脂抹粉。但從剛性威權統治,逐步自由化轉型為軟性威權統治,然後邁向民主化,難道不是國民黨軍政訓政憲政三階段民主化的實現?

台灣民主化之所以被世人目之為「和平轉型」的典範,不就是國民黨勇於接受民主選舉的挑戰,而在公正選舉當中贏得民眾認可持續統治,也在民眾唾棄下失去政權嗎?

當國會全面改選(1991年國民大會代表全面改選,1992年立法委員全面改選)那一刻,台灣人民選擇國民黨繼續執政,就已經讓國民黨蛻變為民主政黨,而不再是威權統治了。

既然如此,民進黨粗暴地割裂歷史脈絡,否定國民黨執政前期的一切,目的根本不是「促進轉型正義」,而是刻意撕裂社會的選舉動員手段,也是為了轉移執政失敗的轉移焦點。

當前民進黨執政無能,民怨四起,也只能走回老路,靠著老把戲,激化社會對立,來召喚基本教義派的歸隊。

當社會討論焦點聚集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無形當中就讓民進黨從執政不力的抨擊當中脫身。

日後,只要是選舉,只要是執政氣勢低迷,民進黨就會生事來轉移焦點,以求自泥沼中脫身。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是個政治ATM,根本和還原歷史真相,修補歷史傷痕無關。這樣明目張膽欺騙台灣社會,民進黨無出其右,你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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