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登亂象】中古屋潛規則!屋主慣喊「實拿多少?」 專家點「這些」實登沒說的事

為了提升不動產交易資訊的透明度,2011年12月30日政府公布「地政三法」修正條文,於2012年8月1日施行「實價登錄」制度,施行後實務上出現不少亂象,經過通盤檢討及修法,「實價登錄2.0版」分別於2020年、2021年7月1日施行,最大改變是將預售屋納管。好宅報報深入實價登錄實務操作,揭開遊走灰色地帶的實登亂象,讓讀者一眼看穿,趨吉避詐。

【文/連珠君】不動產買賣是國人高度關注的議題,使實價登錄成為民眾使用率最高的政府平台,重要性不言可喻,而實價登錄雖然經過改版,功能與資訊愈來愈齊全,但專家認為,仍有持續改進的地方,如揭露時間不夠即時、應全面揭露房屋歷程,以及租賃登錄不夠全面化等,主管機關應加強主動稽核,確保實價登錄的真實性。

▲專家建議,應將預售合約全數拍照上傳,一來可以稽查預售屋送審時的合約是否和民眾簽約是否同一版本,二可以和銀行勾稽,可以防止塗改的問題。
▲專家建議,應將預售合約全數拍照上傳,一來可以稽查預售屋送審時的合約是否和民眾簽約是否同一版本,二可以和銀行勾稽,可以防止塗改的問題。

移轉過戶同步登錄房價

實價登錄已經過了11個年頭,是民眾參考房價的主要依據,因此房價揭露的即時性、透明度及完整性更顯重要。房市專家Sway表示,目前實價登錄規定過戶後30天內要申報完畢,但事實上房價早在過戶前1個月簽約時已經底定,等同房價揭露時,已延宕長達2個月,建議吸取國外做法,是在移轉過戶時同步登錄房價,提供更即時的房價。

事實上國外的實價登錄,有些國家不僅僅只揭露房價,甚至發生火災都記載在內,如英國的實價登錄,房屋遭過小偷、盜賊入侵通通都看得到,房屋的歷程記錄十分詳細,台灣應該比照辦理,甚至是凶宅也應揭露在內,讓民眾可以輕鬆知道房屋的各項資訊,才不會發生買房貸款,銀行卻告知說是凶宅無法貸款,造成買家不得不違約的風險。

另外一個很大的弊病,就是裝潢費包含在房價內,如該屋有百萬全新裝潢,房價墊高100多萬,民眾無法判斷真實房價。此外,在中古屋市場,屋主很喜歡跟房仲說,要實拿多少錢,至於仲介費、稅金都要房仲再疊加在售價內,登錄房價時,沒有詳實記載各項費用,都會造成拉高房價的效果,若能詳細記載裝潢費,會更真實反應房價。

合約拍照上傳 杜絕假合約

Sway表示,政府應留意高價成交案件,主動稽查房價真實性,有很大的機會是ab約,騙取高額貸款成數,這部份建議政府可以同步稽查合約書,現在合約書都是送影本,其實可以要求將用印的合約書內容全數拍照上傳,簡單步驟就能稽查2件事情,一是對照當初預售屋送審的合約書,兩者是否是同一版本。

第二是同步跟銀行勾稽,因銀行貸款也僅要求合約影本,很多ab約是將合約塗改影印後給銀行,上傳用印合約至少可以擋住一些塗改的問題,若上傳用印合約是墊高房價的假合約,一旦確定是ab約,就可知道這是建商跟民眾合謀作假合約。

▲現仍有建案故意未將車位價格分離登記,用來拉高房價,政府應加強稽核。
▲現仍有建案故意未將車位價格分離登記,用來拉高房價,政府應加強稽核。

建案夥同媒體炒作 政府應稽查

南部曾發生建案刻意找媒體,說有天價成交價被政府蓋牌,沒有揭露,刻意用這種方式炒房,拉高房價,又或者建案登錄時,故意未將車位價格分離,都會影響民眾的房價判斷,政府應該要主動加強稽查的次數。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則指出,實價登錄的中古屋買賣資訊本來就相當健全,2.0新制又讓預售屋的交易透明度顯著提升,不過在租賃資訊的揭露上,還有頗大的進步空間。

截至目前為止,僅透過經紀業、包租代管業的租賃案件,才需進行登錄,可是在租賃市場中,許多都是由房東自身招租,未透過業者媒合,況且委由業者媒合的租賃物件,又多半以商用物件及豪宅為主,使得實價租賃的物件揭露未盡詳實,對於民眾了解租賃市場的住宅實際租金行情,幫助十分有限。

然而想讓租賃登錄全面化,須先解決租屋黑市的棘手問題,這對政府來說無疑是一大挑戰,因此如何讓實價登錄的買賣、租賃資訊都臻於完善?仍有待各界凝聚共識獻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