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怪客】誆開事務所變冒煙神壇 溫和房客秒變「8+9」

台灣社會無奇不有,房地產界更是光怪陸離。寂寞屋主找房仲賣房,只為電話裡的噓寒問暖;獨居房東把房客當小孩,每天備妥豐盛晚餐;而在低調的房東屋裡,卻發現藏著小孩靈位……。還有那對火熱的房客情侶,半夜吵到鄰居放佛經;另一位心中有「佛」的房客,卻老想著找房東參加佈道大會……。本期好宅報報挖出「房市怪客」,讓你看看隱藏在角落裡的房市故事。

【文/Remi】房客怕遇到怪房東,房東也擔心撞上怪房客,在相互不認識、不了解的陌生狀況下,彼此要維持延續性的交易往來,雙方都存在著不確定的風險。黃小姐在台北市中山區擁有一間8米巷的公寓1樓住宅,因居住在1樓不用爬樓梯,方便長輩進出,原本是提供給年長父母使用;爾後父母相繼離世,房子空了下來,於是便拿來出租,誰知道竟遇到惡房客。

▲房東不僅怕房客拖房租,更怕遇到怪房客,把房子移作他用。
▲房東不僅怕房客拖房租,更怕遇到怪房客,把房子移作他用。

租約未註明限制業種 房東沒轍

林先生從租屋網站找到黃小姐的物件,洽談過程中,林先生表示,未來會當事務所使用,主要是辦理一些地政士的業務。黃小姐認為沒有問題,法規上也符合,雙方對租金也合意,於是就簽約成立租賃關係,租期為2年,到期後若無異議便自動延長租約。

林先生繳交租金很正常,但是3個月後,黃小姐突然接到隔壁鄰居的投訴電話,鄰居抗議黃小姐將1樓租給民間宗教團體作為神壇,經常有陌生人進出,大聲聊天談話影響巷弄寧靜,門口又設香爐,經常是香氤裊繞讓他們很不習慣,這可讓黃小姐整個傻了眼,不是說要做為事務所使用嗎?怎就便成了神壇。

黃小姐客氣地詢問林先生,沒想到過去溫和有禮的林先生竟然態度大變,橫眉豎眼地表示,做神壇又沒犯法,還可以保佑平安。他根本不理會鄰居的抗議,鄰里關係明顯惡化,當初簽立的租賃合約,只是從文具行買的制式合約,並未註明特別條款限制可開立的行業,黃小姐也拿他沒辦法,只能繼續租用,但三不五時接到鄰居抱怨,讓她十分困擾。

▲市區精華區段常見宮廟設施,租購屋前得多方評估。(示意圖,非本文所述宮廟)
▲市區精華區段常見宮廟設施,租購屋前得多方評估。(示意圖,非本文所述宮廟)

房客擺爛積欠房租 房東打對折

大約承租8個月後,林先生開始積欠房租,不按約定日期繳納,或是3個月繳2次等等,等到租用1年後,黃小姐認為道德勸說已無效,便請律師朋友寫存證信函給林先生,催告限期繳納,否則將依法處理。沒想到林先生竟拒收存證信函,且積欠房租狀況愈來愈嚴重, 2個月房屋押金早已扣完,每回去電給林先生經常都打不通,到現場也經常找不到人,一次次都讓黃小姐陷入焦慮情緒中。

由於租約未公證,因此無法讓政府強制執行,最後又經過半年,租期只剩半年,黃小姐委託當地里長出面協助處理,最後協商租約到期後林先生搬離,積欠房租部分各退一步,以打對折支付,雖然有損失,但總算讓黃小姐放下心中大石,只想盡快結束這段關係。

原本以為事情就這樣了了,沒想到交屋時黃小姐再次傻眼,林先生竟然留下滿屋子堆積如山的垃圾,燈也全開都沒關,用這樣的方式發洩報復與不滿,黃小姐只好再花錢請人打掃處理。經過這次事件的教訓,黃小姐感慨地說,終於讓她見識到傳說中的惡房客,下回再出租,一定會在合約內寫清楚約定的行業等使用條件限制,若不符則予以解約,並辦理租約公證,這樣對雙方都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