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日線教育】美國名校相繼退出排名,能改變什麼?

作者:黃普辰/轉轉角度看世界

上週耶魯法學院宣布耶魯將不再參與《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U.S. News & World Report,以下簡稱《US News》)的法學院排名。隨即,哈佛法學院也宣布退出排名,接著幾所頂尖的法學院包括史丹佛、哥倫比亞、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密西根大學、西北大學、杜克大學及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 (UCLA)也都相繼宣布退出。

耶魯法學院院長:3 個退出排名的原因

耶魯法學院院長提出 3 點她決定退出的原因:「《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排名存在嚴重缺陷──它們阻礙學校支持畢業生追求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的職涯、遏止學校依學生需要發放獎學金,更阻擋學校錄取更多藍領階級的學生。」

什麼意思呢?以下讓我一一為讀者說明:

一、畢業生無法追求公益事業

所謂追求公共利益的工作包括:加入 NGO 組織如「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簡稱 ACLU)、政府機構或競選公職,這些工作其實比律師事務所的職位更難找,因為許多民權組織或公設辯護人辦公室沒有資源聘請剛畢業的律師。即使能僱用新人,這些組織也很難預測他們每年會有多少職缺,所以不像一些大型律所會提前錄取學生,而是等到學生畢業之後才決定是否錄用。然而,因為多數學生擔心畢業即失業,所以通常傾向放棄公益事業類的工作,轉向錢多又穩定的律所。

為因應這個問題,法學院提供 Fellowship(一種類似研究助理的職位)給想從事公益事業的學生。不過,《US News》將獲得這類型的 fellowship 的學生視為失業,導致該校就業率數字降低,排名也跟著受影響。

二、獎學金發放只看成績,忽略學生的需要

學校的錄取標準對《US News》排名十分重要,其中錄取學生的 LSAT 及大學 GPA 成績中位數(median)占了排名權重的 20%。耶魯法學院院長說:「這樣的權重使學校不得不忽視那些有前途但分數不高的學生。」此外也讓那些負擔不起昂貴補習費的貧寒學生更難被錄取。

另一方面,如此重視考試成績,也促使各個學校之間競搶高分的學生就讀,以提升排名。因此,很多學校將高額獎學金發放給那些考高分的學生,而非家境清寒、真正需要補助的學生。值得一提的是,全美國 100 多間法學學院中,只有耶魯和哈佛是純粹依據學生的經濟需求來發獎學金的,其他學校都將資源給了那些可能不需要經濟支援的學生群,導致資源錯置,也不利於社會的公平性與長遠發展。

三、錄取有能力付學費,而非家境清寒的學生

《US News》認為學債是學生考慮就讀哪一所學校時的重要因素之一,耶魯法學院院長也認同這樣的觀點。不過,她不同意《US News》片面地將「平均畢業生所欠的學債金額」以及「畢業生中擁有學生貸款的比例」當作排名指標。她說:「這樣的做法鼓勵學校招收有能力支付學費的學生,而非有能力但清寒的學生。」她更指出:「一個更好的衡量標準是法學院向學生提供經濟援助。」也就是學校發給學生的獎學金金額越高,對學校的排名就越有利,這樣便可以鼓勵學校招收低收入家庭學生。

排名權威且行之有年

我很驚訝耶魯選擇退出排名,不僅僅是因為自從有《US News》法學院排名以來,耶魯法學院長達 30 多年都保持在全美第一;更因為近年來無論是學校官方或是學生都有批評《US News》排名的聲音,耶魯法學院院長的以上說法也早已不是新聞。事實上院長建議的「用法學院向學生提供經濟援助的金額作為指標」這點,早已被《US News》採納,但也造成了一定的負面效果。舉例來說,很多學校會將學費提高,再發放更高金額的獎學金給所需的學生,如此一來就能在該指標中獲得高分。這也導致一些學校連年調漲學費,但只是將高額獎學金發給考高分而非真正需要的學生,造成很多本該付得起學費的學生只好放棄。

更甚者,我想不出有哪個產業比律師、法官更重視出身門第的了。如我在前文中提到的,美國最高法院法官向來只找排名前幾名的法學院畢業生當助理,頂級的律師事務所也只到頂尖法學院招募新人。

2019 到 2021 年,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約翰・羅勃茲的助理共有 12 位,下表是他們畢業的法學院:4 位來自耶魯大學、2 位來自芝加哥大學、6 位來自哈佛大學。

極富盛名的律師事務所──柯拉瓦斯、斯維恩及摩爾律師事務所(Cravath, Swaine & Moore),它也是美國大型事務所的代表。在美國規模排名前 100 大的律師事務所裡,年資相同的受雇律師底薪都一樣,例如:一年級律師的底薪都是 215,000 美元、二年級則是 225,000 美元⋯⋯累計到八年級為 415,000 美元──這樣的薪資水準在法律圈被稱為「the Cravath Scale」,中文直譯為「柯拉瓦斯標準」,足見該律所的權威性。2022 年,柯拉瓦斯也幾乎只到《US News》排名前面的法學院徵才。

學校排名在法律界一直備受重視。幾年前,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的排名掉至 20 名外時,院長還在校友及學生的輿論壓力下被迫出來解釋。甚至其他學校也有學生要求學校撤換院長,僅僅因為學校的排名下降了。

看到這裡,讀者可能會覺得有些可笑──竟然有那麼一群人如此在乎一個雜誌社的排名?只不過一次排名,有必要驚動到院長甚至畢業多年的校友嗎?

身在體制中的我對於排名的參考價值同樣感到納悶,也嘗試探究其原因。我猜想:是不是因為我們很難科學化地衡量一個律師的能力,所以我們透過排名、成績來幫我們做判斷,區分律師的潛力和能力?舉例來說,在面試律所工作的時候,面試官幾乎不會問法律專業的問題,可能是因為在實際的法律案件中,勝訴背後的關鍵因素太多了,如律師的能力(像是:法律分析、寫作能力、口說能力、口條、動作、是否得陪審團或法官的喜歡)、案件本身的條件(被告是否討喜、涉及法條是否艱澀冷僻、陪審團的成員、法官的立場),因此很難在短時間得知面試者的程度,所以這些律所或法官乾脆仰賴在學成績跟學校名聲來衡量這些候選者。

畢竟律師不像軟體工程師,面試時直接上機考,在時間內寫出指令就代表過關,且指令寫得越精簡的就越高段;也不像管理顧問或投資銀行,面試時可以透過模擬案例(case interview)或專業問題判斷其專業能力。

總而言之,排名是一項行之有年且深具權威的傳統,它雖有眾所皆知的弊端,但也從未因此而被動搖,這讓人不禁懷疑:名校紛紛選擇退出,具體能帶來多大的影響?

名校紛紛退出排名,能帶來多大影響?

11 月 23 日,耶魯宣布退出排名後一週,芝加哥大學法學院院長發出聲明,表示他們將繼續參與《US News》的排名,理由是:

一、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法學院的目標是成為集聚最有學術抱負的教師和提供最厲害的法律教育,本來就不以此排名為治理學校的依歸。

二、《US News》排名所用的資料基本上都是公開的,就算學校提供《US News》非公開的資訊,我們也不避諱揭露那些資訊,讓大眾知道。

三、從根本上說,學校排名是一種意見(opinion)。排名本來就具有無數的爭議,排名的權重設計也是一連串的選擇。由於芝加哥大學致力於自由表達思想並提出質疑,我們的目標不是壓制意見;相反地,我們應該鼓勵未來的學生運用批判性思維,自己思考排名的價值而得出自己的結論。

我個人認為名校的退出或許會逼著《US News》重新思考排名依據的各項指標以及權重分配,不過,名校的退出應該不太可能對排名產生影響。如同芝大法學院院長所說,排名所用的資訊大多是公開的,就算退出的學校不提供這些資訊,《US News》還是能做出排名,頂多不採納那些未提供的資訊。

況且《US News》法學院排名權重裡有 40% 是主觀評分:同行評分(Peer assessment score)占 25%、律師與法官評分(Lawyers and judges assessment score)占 15%,此兩項分數並不會因此改變。同行評分指的是《US News》每年會發問卷給全美國的法學院院長們,讓他們為每一間學校打分數;同理,《US News》也會發類似的問卷給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和法官。我想在他們心中,耶魯不會因為退出排名而變成排名第十的法學院。所以在評價各校時,他們依舊會照著原先的印象給分,也造就了排名靠前的學校永遠靠前。

再者,學校排名是門好生意:從《US News》到 QS 世界大學排名,這些排名機構的運作成本極低,只要設定好排名權重跟指標,每年更新即可;此外市場又有龐大的需求,畢竟排名很吸引人──我們有誰沒看過 《財富》前 500 大企業(Fortune 500)的排名、沒關注過球隊的排名、沒看過世界最性感人物的排名?

每每大學排名出爐,大家很難不注意到排名結果,除了媒體不停的轉載、校友與學生的討論,甚至還有網站會預測每年的排名結果,由此可見大家對排名的熱衷。另一方面,每一間學校的地理位置不同、學校建築不同,辦學特色也很不一樣,難以用科學化方式衡量學校的品質。對學校不熟悉的學生和家長在挑選學校時十分困擾,學校排名正巧提供了一個看似客觀的方法。因此,即便《US News》不再對學校進行排名,仍會有很多機構等著填補這個市場缺口。

最後,我完全認同芝大院長提出的第三點:這些學校排名僅僅是代表不同的意見。不同的機構用的指標不同,權重也不盡相同,有的重視錄取難度,有的考慮校友捐款金額,有的只看教授研究被引用的次數。若你在挑選學校時重視的因素跟某排名機構的指標很契合,那你大可以仰賴這項排名。反之,若是排名機構用的指標與你的價值觀不符,那就忽略它就好。

國內曾有學者抨擊台灣高等教育體系用這些世界大學排名當指標,還把「前進百大」當目標。我同意學校不該把排名當首要目標,不過不可否認的是,這些排名吸引著世界上很多人的目光,因為當學校位於前面的名次而得到目光,才能帶來更多的資源,比如吸引更多優秀的學生或更多捐款。

另外,學校排名也如名片一般重要。假設有一個外國同學跟你說她來自德黑蘭大學,一般人對這所大學可能無從想像,其中一個認識這所學校的方式就是查它的排名,看看是不是很難錄取,或是不是有很高的學術表現。從這個角度看來,追求大學排名也是可以理解的。

寫在最後,我認為決定是否退出排名其實並不是最重要的,這些名校反而應該更積極地說服大律所及法官不要再依賴學校排名或學校名氣來衡量候選者,因為學校排名無法反映教學質量,也不能幫助他們了解候選者的潛能和能力。而只有當這些大律所及最高法院法官錄取來自不同學校的律師,才能真正達到多元、促進階級流動。

※本文由換日線網站授權刊載,原標題為《耶魯、哈佛等名校法學院相繼退出 US News 大學排名,能改變什麼?》,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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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黃普辰,美國律師。清華大學電機系學士(2015),美國西北大學法學院碩士(2017),UCLA 法律博士(2022)。大學用了四年的時間學習如何更精確的求出X的值,法學院用一年時間告訴我,一切的答案是Well, it depends…。目前於美國一間律師事務所,從事智慧財產權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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