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葛雷觀點】是記者還是打手?哪來這麼多馬英九的獨家!
看到本期某媒體大剌剌指控馬英九是「藏鏡人」、「圖利4.8億」、「500萬現金藏禮盒」、「離監獄最近的一次」、「馬臉綠了」、「一槍斃命翻版」「政壇核彈」、「鐵證」……筆者不禁懷疑,這到底是媒體還是打手?是監督政府的第四權,還是政府擴權幫兇?
細看其報導內容,會發現這彷彿像是「武俠小說」,侃侃而談一個充滿戲劇效果的故事,裡面有主角馬英九(當然,在這場清算大戲中他只能是大壞蛋),也有曲折離奇的劇情,像是在講一個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壞人終於要伏法的正義故事。
整篇報導重點極度突出,談到查獲上百件馬英九錄音光碟,卻只強調馬英九有說「那就回饋給他」,之後就開始論述馬英九多麼涉案重大。
可能是因為以往馬英九弊案到最後都無罪,而指控的罪名更是千奇百怪:什麼養一隻狗馬小九都有問題,月薪47萬存48萬也是貪污(公務員有年終你不知道嘛),所以該媒體報導特別強調這一次如何不同,以前都不會被關是因為馬的手法多高明,現在親信為求自保讓馬英九臉綠了…….連「鐵證」一詞都出爐了,媒體辦案之心昭然若揭。
文章很長,卻可以只用八個字濃縮全文:「這次馬英九完蛋了!」
記者是寫字為生的人,筆者也寫過很多字,深知同樣的資訊,到不同寫字人手上,可以有不同的讀者觀感。
你可以選擇用平實的語言把事情展現出來,並且多方採訪,引述不同意見求平衡。也可以把他「爆香」、「加油添醋」得以華麗詞藻包裝劇情,得到一個「某個人真是大壞蛋」,「某件事真是大陰謀」的結論。
遺憾的是鏡週刊選擇後者。這會讓許多讀者們懷疑,難道媒體在為一個本應偵查不公開的案件帶風向?
筆者在此要請教執筆的記者,請問您實際聽過這片光碟嘛?還是只是消息來源告訴您「馬英九有說『那就回饋給他』」、「鐵證如山他逃不掉」,然而你就照案辦理,他說什麼結論你的報導就是什麼結論?
這是傳聲筒還是第四權?這樣的報導,符合新聞倫理嗎?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與各大學新聞傳播學院的教授不覺得很心痛嗎?
媒體當然有其報導自由,但這個自由是如何被運用,是否合乎公共利益,自然也應受社會公評。說得更白一點,你可以自由報導,讀者與評論者自然也有鄙視你的自由。
如果有政府人員自甘墮落,違背偵查不公開原則,不惜冒著「洩密罪」的風險意圖透過媒體當打手打擊特定政敵,而媒體不僅配合,還以加油添醋的模式完全照著指令走,這是一種更大的墮落!
如果我們不譴責這種行為,豈不是說2300萬人都不配擁有最基本的名譽權與公正受審權,國家機器可以恣意打壓,而第四權也樂意「照案辦理」?
除了媒體外,是誰破壞「偵查不公開」,妨害司法公正,也是嚴重的問題。我們沒有證據指控任何人洩密。
但這種大剌剌的媒體定罪攻擊,「偵查中」的資訊是哪兒來的?民眾會怎麼想?筆者要正告黑手們,不要把大家當笨蛋,也不要以為可以不必負責任。
未來的路很長,風起雲湧的台灣政治也沒有讓現任政府永久掌權的可能,促轉條例都可以推動「轉型正義」了,誰知道哪一天東窗事發,換成別人依法向你討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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