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112年1月1日起稅籍登記新制上路,如符合新制規定應辦理或變更登記

親愛的賣家您好:

配合財政部稅籍登記規則新制上路,提醒您下列事項:

1.自112/1/1起,從事網路銷售營業人,請依稅籍登記新制辦理,應登記項目事項增列「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會員帳號」。惟您如以個人名義從事網路銷售,且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貨物每月8萬元,勞務每月4萬元),則暫時無須辦理稅籍登記。👉參考:個人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自我檢測

2.如稅籍登記於112/1/1以前完成,現今仍從事網路銷售營業人尚未依稅籍登記新制辦理變更稅籍登記者,請盡速主動向國稅局辦理,未辦理者主管機關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6條第1款有關未依規定申請變更登記之規定處罰。👉參考:賣家稅籍登記指引

3.如您為拍賣賣家且符合辦理稅籍登記門檻,請於【關於我】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以符法令。

更多稅籍登記請參考財政部網站👉立即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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