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余睿明】司法不該為政治服務

示意圖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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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政治觀察者

兩岸關係觸礁,台灣農產品出口中國大陸受阻,有媒體披露,農委會不僅要求國營事業認購鳳梨釋迦,也以考核分數「委請」相關單位幫忙行銷。對此指控,農糧署長反駁,「這位爆料者想被告嗎?這個人不知道是不是共匪滲透進來的,台灣沒有這種人!」

此外,近日台北地方法院將湖南長沙台商協會會長等人,以涉嫌獲得中國資金,辦理餐會及資助返台機票等事由,判處有期徒刑若干年不等。事後,許多台商會長雖批評判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但也人人自危,聲稱不敢再辦理任何活動,以免下一個輪到自己被清算鬥爭。

前司法院長翁岳生曾指出,司法是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更是紛擾社會中維繫安定的基石。但是,從上述這兩個案例卻發現,只要跟中國沾上邊,就可能得面臨司法審判的風險;只要批評民進黨政府,甚至可能被告。難道蔡英文政府只能捧、不能罵嗎?號稱亞洲民主自由燈塔的台灣,竟然淪落到此地步。

農糧署面對指控,有則檢討、無則澄清,當然也有權提告,讓真相水落石出。但是,身為事務官的農糧署長,卻選擇用政治語言,將指控者打成中共同路人,甚至語帶威脅「是想被告嗎?」然而,事實的真相到底是什麼,國營事業有沒有被要求採購?相關單位有沒有被要求幫忙行銷?行銷成果有沒有作為考核之用?國人還是一頭霧水。

另外,《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明確規定,總統副總統選舉,在海外的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換言之,不論藍綠陣營,在總統大選前,許許多多的海外團體、僑胞及台商團體,都會出錢出力支持心有所屬的總統參選人,並鼓勵及協助海外國民返國投票。難道在美國、日本的台商,跟在中國的台商,適用不一樣的法律?

在過去國民黨一黨獨大的年代,民進黨批評國民黨政府,用政治力干預司法,將司法作為維持政權的一種手段;惟歷經民主深化及司法改革,司法為政治服務的烏雲已逐漸散開。此外,長期以來,司法院為建立公平正義且受人民信賴的司法,更將「司法為民」作為核心理念。

曾幾何時,民進黨也邁入完全執政、一黨獨大的年代,政治要跨越紅線影響司法,可謂輕而易舉。倘若司法沒有站在人民的角度、將心比心去思考問題,反而依照執政當局的「政治正確」框架做出判決,難道台灣要再回到過去司法為政治服務的年代嗎?

深盼台灣的法官們,都能挺身而出擔任公平正義的守護者,拒絕為政治服務,讓司法成為維護人民權益,以及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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