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詹為元】高嘉瑜家暴案提醒我們的事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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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前國民黨青年部副主任

立法委員高嘉瑜遭遇家暴事件,社會譁然,許多人驚訝連立法委員擁有一定社會經濟地位的人物,也會遭遇家暴而且不敢向外求救。今天若不是因為周刊媒體爆料,我想這件事會像石沉大海的祕密,可能永遠封存在高嘉瑜委員的心中。

早年台灣社會對於家庭暴力認真並不清楚,28年前曾經發生一件驚動社會的「鄧如雯殺夫案」,事發過程是鄧如雯的夫婿林阿棋長期毆打與恐嚇鄧如雯及其家人,某晚鄧如雯忍受不了長期受虐,憤而將熟睡的林阿棋殺害。在當年民風尚屬保守的台灣社會,對於鄧如雯多有指責,但也因此激發數個婦女權利團體催生《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制定。家庭問題不完全屬於私領域,一旦面臨人身安全的危害時,即便是家務事也屬於公共事務,法律必須控管。

其實高嘉瑜並不是第一個因為家暴案而上新聞的立委,2009年時前立委王雪峰也被丈夫王作良家暴。更諷刺的是,王雪峰之前是家暴防治法的主要推動者,最後竟然自己使用到自己立的法律。與高嘉瑜不同的是,王雪峰傳出家暴新聞時,她已經淡出政壇多年,社會關注度沒這次高。

筆者在立法院服務多年,過往我們在擬定法案時,當然是站在對受害者全面保護的立場來制定。以家暴防治法來說,就是給予「民事保護令」,避免緊急危害,但有了保護令之後真的能降低家暴發生率嗎?家暴法是民國88年立法通過,而衛福部從民國94年開始統計家暴通報案例,民國94年為66,080件,但過了15年到民國109年卻高達178,710件。換言之,家暴法施行了22年,家暴通報案例卻是每年攀升,增加了270%之多,所以徒法不足以自行,面對侵害願意挺身而出的勇氣更為重要。

高嘉瑜委員身為立法委員,學識與經歷完整,且經常為民喉舌爭取權益;但當她面對家暴時,這些社會地位反而成為她的包袱,擔心公眾人物對社會的影響、擔心事件影響立委的工作、擔心身為女性的清白被玷污、擔心世人眼光的視線。再加上「愛到卡慘死」,許多被家暴的人反而都會自己為對方找藉口,一連串的因素造成不敢也不願向外求救。不過請大家注意上述這些「擔心」,其實被害者所承受的壓力並非法律保障不足所造成,而是社會價值、輿論、觀感讓被害者不願將真相公諸於世。

面對家暴,法律的保障永遠都只是亡羊補牢,除了事先盡可能地防範之外,更重要的是面臨家暴的當下,被害者那「訴說的勇氣」。畢竟茶壺裡的風暴,如果沒人掀開蓋子,那永遠沒人會知道風暴有多大。但這訴說的勇氣除了被害者自身需要極大的決心之外,社會也應建立更為友善的環境,而不是一種八卦與獵巫的心態來對待此事。

我相信高嘉瑜委員承擔極大的壓力站出來訴說事件的一切,也謝謝她的挺身而出,能鼓舞更多同樣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人,也願意站出來揭發真相。最後也補充一點,受家暴的人不是只有女性而已,男性同樣會遇到被家暴的困境,光是2020年男性被家暴的比例就已經突破三成。

面對家庭暴力的脅迫,除了法律與社會觀念之外,當下的求救更是重要。跟大家分享加拿大婦女基金會(Canadian Women’s Foundation)發起「Signal for Help」運動,讓任何人都能使用這個單手即可完成的手勢向外界求救。許多時候,受暴的人在緊急情況無法發言,但如果有明確的手勢讓外界知道求救訊號,將有助於提升獲救率。所以遇到危險時,若無法大聲呼救,請比「5、4、0」這個手勢,這是一個求救動作;也請接收到訊號的朋友們立即協助報警,我們多一分警覺、就可以少一分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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