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關姍】政府技術性廢死?

示意圖來源:Getty Images
示意圖來源:Getty Images

眾所矚目的「華山草原性侵分屍案」,凶嫌射箭教練陳伯謙一審判死刑,二審、更一審逆轉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2月24日駁回上訴,判陳伯謙無期徒刑定讞,被害人家屬控訴「政府已經跟惡魔站在一起」,認為「法院判決玩弄被害者家屬」。

這個結果不僅被害人家屬難以接受,相信多數國人也沒辦法接受,但卻已經成為一個殘酷的事實。近年來,不僅法院判死案量逐年降低,死刑定讞的執行率更低。截至2022年1月為止,全國尚有38個死刑定讞犯,蔡英文總統2016年上任迄今,僅執行兩案,2021年死刑定讞、執行案件雙掛零。在台灣仍沒有修法廢除死刑的現在,台灣已形同實質廢死。

這樣的氛圍下,成功逃死的殺人犯不僅華山分屍案凶嫌,日前台南高分院對2019年底台南玉井一場7死2傷的縱火犯,也由一審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一審認為曾男預謀縱火殺人,手段冷血殘酷且泯滅人性,判處死刑;二審台南高分院則主張,曾男自幼有「嚴重社會心理障礙」且治療不彰、符合自首條件等四項理由,改判無期徒刑。

2017年,新北市中和一名李姓男子縱火導致9人身亡。該案一審至高院更二審共四度判死,但最高法院認定二審對於李男的就審能力、殺人動機等未詳為調查,現正發回更審中。

2016年,新北市一名湯姓男子因細故與翁姓男子起爭執,縱火燒死翁男父母等6名家人,形同滅門。湯男歷經一審到更二審,依殺人罪判四度判死,到終審最高法院卻認定湯男不算直接故意殺人,不算人權兩公約規定的「情節最重大之罪」,撤銷死刑,全案定讞。

除了這些無差別殺人的縱火案件,近年來還發生許多起隨機殺人事件,例如新店隨機殺人案、高雄退休女老師命案等。未來如果沒有判死刑,大家應該也不會太意外。

觀察以上涉及數條人命卻逃過一死的凶嫌們,毫無意外都在經歷判死刑後,被上級法院以「有悔意、有教化可能」,或是所犯並非「情節最嚴重的罪行」等理由改判無期徒刑。一次次的判決,人民也一一次看到國家公器竭力維護加害者的人權,想方設法替凶嫌找活路,卻無視受害者逝去的生命、生前遭受的痛苦。面對窮凶極惡的歹徒,難道受害者只能自認活該倒楣嗎?難道令泯滅人性之徒伏法,不是國家社會能給受害者最基本的公平正義嗎?

何況,台灣的無期徒刑也可以申請假釋。依目前門檻,無期徒刑滿25年就能申請假釋,所謂的正義,何其廉價?對家屬而言又是何其殘忍?可有一點公平正義可言?受害者原本幸福美好的人生,戛然而止,家屬不僅痛失親人,還要面對不公不義又漫長的司法判決。

長期以來,死刑存廢確實一直存在高度爭議,但也應該看到,歷次民調中,都有高達八成的國人強烈反對廢死,可說有極高的社會共識。蔡英文總統也曾明確表示,廢死需要兩個條件,一是需要社會共識,二是需有完整配套,但這二個條件在現今台灣還不完整、不存在。

如今台灣社會對廢死顯然沒有共識,蔡政府既不依法執行死刑,不修法廢除死刑,也不提高無期徒刑假釋的門檻,或增加終身監禁不得假的刑罰。在刑法仍有死刑的情況下,持續以不判決、不執行的方式技術性廢死,既是對司法法制的踐踏,更是對國內治安及被害者最大的凌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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