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關姍】酒駕零容忍是打假球嗎?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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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往常,立法院法定的定期會在去(2021)年12月底結束,立委諸公也一如既往無法在定期會結束前完成年度預算的審議,只能再行召開臨時會,這個臨時會一直開到農曆春節前最後一個上班日,也就是今天1月28日。

相較於藍綠角力的中央政府總預算與重要法案,有一個同樣重要的法案卻被人忽略了。為遏止酒駕,立法院臨時會日前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明定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十年內第二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並加重同行者連坐處分最高新台幣1.5萬元罰鍰。三讀通過條文也明定,酒駕者重新考領駕照,應申請登記配備有酒精鎖汽車後,始發給駕照;若不依規定駕駛具有酒精鎖車輛,處6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

在諸多政策與主張都出現藍綠對立的台灣,還是有一些事情是有高度全民共識的,就比如嚴懲酒駕這件事,相信如果拿這個議題來做全民公投,一定可以獲得壓倒性的支持,這也是朝野黨團在眾多待審法案中決定優先在臨時會處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關鍵。

讓人不解的是,明明嚴懲酒駕是絕大多數國人的心聲,為迎合民意,朝野領袖也紛紛喊出酒駕零容忍的宣示,為何在朝野高度共識之下,依舊只通過這樣不痛不癢的修正條文?

酒駕之所以引起社會公憤,很大原因是不定期出現酒駕者又撞死人的新聞,其中又有相當比例的肇事者是酒駕累犯,最近一件就是高雄一家四口被酒駕慣犯高速撞飛,造成一死三傷的慘劇,一夕之間,一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就這樣被摧毀,而這樣讓人鼻酸的新聞卻已經不知道反覆上演多少次了。

更讓大家感到憤憤不平的是,肇事者的酒測值高達1.24,還是一個酒駕慣犯,分別在2006年、2009年有酒駕紀錄,合理推測,應該還有未被查到的酒駕黑數,如果台灣的法律可以對這些惡性重大的酒駕慣犯加以嚴懲,會不會減少很多悲劇?

根據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1月26日公布的道安統計,2011年酒駕事故死亡人數達909人,之後連年下降,2012年降為779人,2013年及2014年分別是585人及534人,2015年降為467人,2016年至2018年依序再降至399人、332人及316人,2019年及2020年再降為294人及289人,可見逐年加重的酒駕罰則還是有其嚇阻效果。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1至11月酒駕死亡人數達290人,比2020年同期增加近10%,為酒駕致死連降九年後首見增加,顯見酒駕問題從未根本解決,政府與國會不能只是高喊酒駕零容忍,而應該拿出具體作為,才能真正減少酒駕。

大家不懂的也正是如此,明明酒駕累犯已是全民公敵,明明中央政府、地方縣市長齊聲高喊酒駕零容忍,為何不對酒駕成癮者處以更嚴重的罰則?朝野領袖、藍綠委員是在哈囉?還是在打假球?

至於有關酒駕背後有複雜社會因素、光是嚴懲不能根本阻止酒駕,甚至應該比照《菸害防制法》制訂酒害防制法的說法,或許可以當作長期目標,但總不能以此當作反對加重酒駕罰則的修法理由。難道要等到下一個不幸事件後,長官再來表示震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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