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對失職官員求償 台灣進步的開始

資料照片:中央社
資料照片:中央社

讀者投書:林真興(台北市民、財務主管)

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獲軍方國賠1億多元,國防部轉向時任空軍作戰司令的陳肇敏等人提告求償判決確定,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人必須賠償5957萬元給國防部 。嚴懲求償官員,才能減少無辜生命的逝去,是台灣人權進步的開始。

要領高薪,也應該起負相對的社會責任,這是自然的道理,但官官相護下,很難在台灣看到,尤其在財金機關情況更是嚴重,名符其實的「有錢無責」。

台灣公股行庫近幾年來違失頻傳,損失難以計算,兆豐案、慶富案幾百億的損失,都是高官卸責、全民買單, 那些來自酬庸的肥貓董總,沒有金融專業,卻坐領高薪,把責任推給一些基層員工,這樣的體制換來的是公股行庫績效遠不如民營,台灣金融趕不上世界的腳步。

求償這些失職的官員應該明確立法,一來杜絕酬庸的政治文化,讓只想坐領高薪的官員知難而退;二來可讓真正有能力的人有出頭的機會,創造更高的績效與貢獻 ;三,賞罰分明的文化,督促官員必須廉能,善用納稅人的錢, 改善台灣的財政,讓經濟可以開展。

江國慶案相關失職官員平均每人賠償近1500萬, 雖然再多金錢也無法彌補一個無辜生命,但是這個「典範判決」對官員是一個警告,對生命必須謹慎看待。而且,明確的獎懲賠償,更應該擴及各個層面的政府機關,因為人民真的很不能忍受,常常拿錢來幫失職官員擦屁股,更傷及無辜 。

______________

【Yahoo論壇】係網友、專家的意見交流平台,文章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Yahoo奇摩立場 >>> 投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