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惡法讓政府侵佔人民財產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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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劉映蘭(會計主任)

五月,報稅的季節,幾家歡樂幾家愁?然而國稅局門庭若市,絡繹不絕人潮不斷!

老百姓雖不懂什麼專業的租稅法令,每個月的薪資被扣所得稅都是多扣,到了申報所得稅才可退稅;有的是所得的認定自己申報的不算數,國稅局認定的才算數,開了稅單要補稅,金額少的繳了就算了,金額多的要訴願很麻煩,想到連陳長文大律師、志玲姐姐也都搞得七葷八素,真不知道要怎麼辦?如何不怨!

百姓被多課稅,發現後要求退稅卻只能退五年,之前不能退,國稅稅還說「惡法亦法」,真是惡霸至極,讓人發狂,既知惡法,為何不修法;又拿著惡法窮追稅,那管百姓的死活?國稅局使出絕招直接「殺雞取卵」,把人民弄得更窮,稅會愈課愈少了!

台灣的百姓真的是良民,權益被侵犯還嫌麻煩,就會繳稅算了;有的人不甘心上行政法院告國稅局,結果大多被判敗訴,不管是法官與稅官的「官官相護」的共犯結構、或是國稅局送獎金給法官,國稅局稅官都有恃無恐,這要人民如何期待能受到「賦稅人權」的保護呢?

憲法明白指出:「要保障人民財產」。所得稅法指出「人民有所得,要依法繳稅」;國稅局卻說:「有所得要繳稅」,拿掉「依法」二個字了,還叫不服氣的百姓來告啊!想訴願須先繳一半稅額」,很多人繳不起,就不能訴願,那不是死定了,台灣的稅制真是極度的戕害百姓的「賦稅人權」。小英總統上任即將滿二年了,未見稅務的轉型正義實踐,期望小英總統大刀濶斧,首先換掉不講人權的財政部長、合理修改稅制、不再超徵稅收、官員不再爽領無法源的獎金,就這樣,稅制的轉型正義就能實踐一大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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