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獎金是「速效良藥」還是 「害人毒藥」 ?

(圖片來源:iStock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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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程凌(財經公民記者)

根據Google近日公布的統計, 來自全球78個國家的研究人員,在2018年共領走340萬美元的抓漏獎金。Google在2010年啟動了抓漏獎勵計畫,鼓勵研究人員抓出Google程式與軟體的安全漏洞,使漏洞可以盡快被找到並得到修補。從2010年迄今該公司已發出超過1,500萬美元的獎金。這樣的獎金鼓勵,維護了電腦資訊的安全,造福全球數十億的使用者。

Google這樣的「獎金」是維護社會安全的速效良藥,但中外歷史中「獎金」也可能成為害國害民的毒藥。

西元1850年美國《逃奴法案》提供追捕獎金,造成賞金獵人射殺無辜黑人,以屍體換獎金等人權迫害;英國殖民印度時,為減少當地劇毒眼鏡蛇數量,獎勵人民只要捉到眼鏡蛇即可獲得獎金,沒想到最後眼鏡蛇數量不減反增,原因是很多人為了獲取更多獎金,自己養起眼鏡蛇 。

法國殖民越南時,河內當地鼠患嚴重,法國政府提出只要將老鼠殺死,將尾巴交給政府即可領取獎金。沒想到很多人只將老鼠尾巴斬走,再將老鼠放回下水道,令老鼠大量繁殖, 最後鼠患更嚴重,而聰明的商人則是領取了獎金又增加了捕鼠器的銷售 。

蛇災、鼠患或逃奴悲歌,均是一昧追求績效速成,不當使用獎勵金,錯估人性,反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而台灣的老百姓,現在也被「獎金」牽連受害。

住家旁的一家小麵攤,剛開業時因營業額不多得以免開發票,後來國稅局就到門口站崗,計算一天賣出幾碗麵,換算一年的營業額,十幾年來就依此數額申報營業稅。未料前年他們忽然收到國稅局質疑的通知:「營業稅只報這樣?可是妳某某銀行裡帳戶的錢很多,請來解釋說明是不是有漏報?是不是營業額更高?」老闆娘不得已,於是商請一位會計師陪同去國稅局說明,因為經濟不景氣,加上都會區都市計畫變更,商業圈已沒落,希望國稅局再來站崗,算一天賣幾碗麵。但國稅局稱「沒時間」,並威脅:「如果沒有辦法解釋這些錢不是麵攤所得,就表示是洗錢,可能跟國際洗錢集團掛勾,如果洗錢的話,就直接沒收。」要求麵攤老闆娘補40幾萬元稅額, 因為害怕與官員爭訟,只好息事寧人補稅了事。

銀行帳戶的錢可能是「借入款」,也可能是帳戶間的「轉帳」,造成該帳戶的現金增多,稅捐機關要核課稅捐,依法必須提出「證據」,但是稽徵機關數十年來一直便宜行事,對法律視若無睹,把舉證責任都推給納稅人,要課稅時就有空來站崗,人民生意不好要求減稅時,就「沒空」來查證,為什麼這麼的不合情理法?對納稅人如此的不友善?

還有一位友人公司的會計小姐,不小心把一張不該扣抵營業稅銷項稅額的進項發票,送出去扣抵。發現錯誤時,立即到稅局告知要更正,稅局人員答覆說「回去等通知即可」,沒想到等到的卻是一張違規扣抵加罰鍰的通知,依當時營業稅法令是要罰5到20倍,那是一張5萬元的營業稅,罰20倍變成100萬元。經過據理力爭表達有告知稅務員要求更正,誰知國稅局見獵心喜,不但未更正,反而變成是稅局查稅查到的,不但要補稅、還罰20倍,經過救濟無效之後,因民不與官鬥,最後協商繳了50萬元了事。

僅以我身邊的案例,就足以說明台灣各角落的冤錯稅單氾濫。去年立法院再通過財政部1.3億的「稅務獎勵金」引發民眾在媒體上的議論,很多專家學者直指「獎金」扭曲了公務員「服務」納稅人的本質,變成對納稅人的「追殺」。

鑑古知今,當稅官查稅有獎金可拿時,稅單滿天飛,「假稅、錯稅、冤稅」就變成無法避免、隨處可見的事了。

獎金在台灣的稅務體系,比起美英法三國歷史事件,可謂有過之無不及,其導入的分紅概念更是駭人聽聞。曾在1996年左右擔任稅務法庭法官的一位友人表示,當時只要對國家稅收有貢獻的人都可以分到錢,包括法官、庭長、書記官、承辦人員、相關工作人員均可拿到獎金。現今法務部執行署的徵起獎金 、及財政部沒有法源的稅務獎勵金,則是更大筆預算的編列,官越大拿得越多。

要根除蛇災鼠患,應從生態整治做起;要鼓勵民間誠實納稅,應致力打造合理合情合法的租稅環境,才能治本;而要提升稅務人員工作士氣及績效,更有諸多管理典範可供參考研究。財政機關不思力精圖進,卻只欲簡化成「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的獎金邏輯,是愚昧?還是因為有利可圖?

財政部何不學習Google,把獎金用在「抓陋」獎勵,去除惡法,鼓勵財稅官員抓出不合情理的法條函釋並加以修善,或獎勵改革「無法無天」的稅政現況,對這些有功於「賦稅人權」改革的官員發給獎金,在稅制健全下,人民得以安居樂業, 經濟必能快速發展, 財政部才能課徵到更多的稅金,人民、官員、國家三贏,這樣的獎金才是造福人群的良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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