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公孫策】最廉價的篤定當選法——幫對手買票
北宋時,西北方的西夏是邊防一大威脅,鎮守渭州(州治在今甘肅平涼市)的曹瑋是開國大將曹彬的兒子,勇敢且多謀。當時西夏國主採用收買手段,收買方法卻不是「買過來」,而是「買回家」——宋軍由中原遠戍西北,軍心浮動,不少士兵收了錢就逃回中原家鄉。
第一波收買之後,西夏才開始收買宋軍投誠(「買過來」比「買回家」貴很多),營官發現不對,向曹瑋報告,曹瑋正在下棋,頭都不抬,說:「沒事,那些都是我派去的間諜。」結果,這句似乎無心之話傳到西夏,那些逃到西夏投誠的宋軍都被抓了起來。
然後,曹瑋開始反擊。他赦免一名死囚,要他吞下蠟丸,剃光頭髮,前往西夏某城探聽情報。這名間諜才過邊界就被識破逮捕,並且供出「我吞了蠟丸」。等到蠟丸排出,剖開一看,卻是曹瑋跟某城駐防將領的私函,那名西夏將領就被宰了,到死也不知道為什麼!
這是《孫子兵法》第13篇〈用間〉中提到的「死間」:死間的型態很多,由死士偽裝投靠敵營/傳遞假情報,雖死而不透露,是一種;被利用而自己不知,最後實情揭發而被殺,是一種;被收買去幹反間的事情,卻以為「沒事,不會死」,又是一種情形。
選戰進行中,各種真假滿天飛,有了社群媒體以後,各種情報更如虎添翼——如同天外飛來,而且是光速到達!然而,上述故事中的「買回家」與「蠟丸計」卻可以在現今的法律之下,非常篤定能夠讓己方候選人當選:
設法(方法很多,不及備載)讓一位對手陣營的助選幹部「幫對手買票」!依照現行法律與法院已經定讞的判例(此處不贅),只要是某候選人的助選幹部幫候選人買票,即使候選人本人不知情,同樣認定那位候選人「當選無效」,並依法由次高票遞補當選。
也就是說,只要是一對一的選舉,甚至可以什麼都不做,只要「抓到」一個這種「蠟丸」,對手就當選無效了。
當然,這種「步數」在非一對一的選舉,操作上難度比較高一些,因為規定是「次高票」遞補,第三名就沒用了。
這種「奧步」,連我都想到了,候選人理當都懷有戒心。問題在於,每個候選人幾乎都會發出一大堆有的沒的「聘書」,例如「XX地區競選總部顧問」之類,想要防止「蠟丸滲透」,還真不容易。
本文原刊「孫子兵法看選戰之三」,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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