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吳媛媛】同婚合法化之後 瑞典怎麼了?

作者吳媛媛為瑞典達拉那大學講師

圖片來源:Ge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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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瑞典,我家對面住著一對女同志伴侶,阿法和波兒。她們透過精子銀行生了三個小孩,名字很特別,分別叫樹,花和草。有天我經過她們家門口,波兒叫住我說:「妳要是在附近見到阿樹,跟他說一聲我在找他。」

走出中庭,我就看到五歲的阿樹正在和鄰居孩子們玩,我對他說:「阿樹!你媽在找你!」阿樹回過頭來說:「哪一個?」我一聽他這麼問,不禁笑了出來,但眼前這幫孩子,包括阿樹,都只是看著我,不知道我在笑什麼。

瑞典自從2009年同性婚姻合法化,至今已經過了接近十個年頭。在這十年間,反同陣營朋友們擔心的事情,是不是發生了呢?讓我根據資料來彙整一下:

第一,瑞典的艾滋感染案例非常少,同婚合法後也持續降低

現代已開發國家的愛滋病傳染,以男男性行為、男女性行為、藥癮注射為主要三種途徑。從下圖我們可以看到,瑞典國內感染途徑為男男性行為的案例持續減少,在同婚合法化前曾超過70件,但同婚合法化後,逐漸降至30多件。

瑞典從2007~2018年十年來,每年新增案例都維持在450件上下,其中約八成是來自愛滋病疫情嚴重國家的移民(以東南非洲為主)。在2014年的68件瑞典本地感染案例中,34件是經過男男性行為,29件是經過男女性行為,4件是經過藥癮注射感染。

根據臺灣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的資料,台灣從2007~2014年七年來,每年新增愛滋感染案例為1600~2200件之間。在2014年增加的2236例當中,1878件是經過男男性行為,248件是來自男女性行為,56件來自藥癮注射。

在查閱這些資料時,我自己也很驚訝。在同性戀不能結婚的台灣,每年有上千人因為同性性行為感染愛滋病,而在同婚合法的瑞典,卻只有三十多個人?就算考慮瑞典人口只有臺灣的四成,這個數字也太少了,為什麼會這樣呢?

愛滋病現在已經不是可怕的絕症,而是一種可以控制的慢性病,有藥物可以有效地降低患者體內病毒,抑制感染。聯合國在2014年提出90-90-90愛滋防治策略,也就是九成以上感染愛滋病的人知道自己受感染,其中九成以上得到適當的醫療支援,又其中九成以上的患者成功的以藥物抑制病毒指數。這三個90,才是能減少愛滋病感染的關鍵。瑞典在此政策發布不久後就達到了這三項目標,而台灣在2016年的三項數據分別為75%、79%、85%。

縱看全球愛滋疫情就會發現,一個國家的愛滋疫情輕重,和該國對同性戀的態度和法規一點關係都沒有,真正有關係的,是知識和醫療資源。再說,同性婚姻合法化鼓勵穩定單一的同性伴侶關係,對減少感染風險有正面的作用。

另外我也發現,「男男性行為是容易造成愛滋病毒感染的高危險行為」,這句話在瑞典,就像「某些飲食飲酒習慣是容易促成嚴重疾病的高危險行為」一樣,只是一個務實的提醒。但是同樣一句話在臺灣,則常常成為針對同性性行為的譴責或揶揄。可怕的不是喝酒,而是無節制地濫飲。可怕的不是同性性行為,而是所有沒有正確安全知識、不尊重伴侶的性行為

二,瑞典的生育率比臺灣高出許多。同婚沒有讓人口減少,走向滅絕

從上圖可以看出,瑞典的出生率(每千人的新生兒數量)在同性婚姻合法之後仍然增加。而台灣近十年來的出生率則不斷在下降。事實上,台灣生育率(每位生育年齡女性的生產數量)只有1左右,是全球倒數前幾名,每個允許同婚的國家,生育率都比台灣高。

看歷史趨勢就知道,讓生育率大幅下滑的最大原因不是同性戀,而是社會的工業化和現代化,當教育普及、人均GDP提高,生育率都會大幅降低。現在歐盟生育率最高的兩個國家:法國和瑞典,也都曾經走過生育率低迷的時期,他們都是靠著支援婦女生育的性平政策,經過多年的努力才讓生育率再次攀升到接近2的數值。相對之下,擁有高人均GDP,但性平政策落後的東亞四小龍會在全球生育率排行敬陪末座,也是再自然不過的。總而言之,出生率和生育率的高低,和同婚合不合法,完全沒有實質的關聯。

現在在臺灣有很多夫妻很想生孩子,但礙於各種實際考量而不敢生。如想愛家、護家,與其反同,不如營造一個讓父母更敢於孕育新生命的社會。

第三,同性婚姻合法後,婚姻和家庭的穩定性沒有惡化

很多反同朋友們擔心,同性婚姻合法化將會「增長同性戀現象」,進而影響社會原有的秩序,破壞社會祥和。一個社會對同性戀的包容提升,是否真的「增長」了同性戀的數量,這一點很難有切確的資料佐證。但是對於「破壞社會秩序和祥和」的質疑,有兩種資料可以作為參考:

  1. 瑞典婚姻、家庭的穩定性沒有因為同婚合法而惡化

一個社會對婚姻的態度一般常用離婚率的消長來解讀,但是離婚率是比較當年離婚人數和當年結婚人數,也就是比較完全不同的兩群人,所以離婚率可以用來看世代之間大趨勢,但很難看出幾年內的情況,各國世代、制度脈絡也很不同,難以做比較。

在瑞典有一種資料是以孩子為主軸,分析原生父母離異的孩子占所有孩子的比例。我想愛家護家的朋友們,最在意的就是為下一代營造健全穩定的家庭環境,所以這也許是一個更有力的資料。

瑞典父母離異的孩子比例,在1970年代達到最高。70年代是瑞典離婚率攀升最顯著的時期,瑞典資料局的研究報告指出,這主要是因為大量女性進入有薪勞動市場,獲得經濟自主。父母離異的增長在90年代以後漸漸穩定下來,進入2000年時,父母離異的孩子占27%,這十幾年來數值緩慢下降,2017年父母離異的孩子占25%。由此可知,瑞典婚姻和家庭的穩定性從60、70年代開始大幅動搖,在90年代以後緩和下來,2009年的同婚合法化對瑞典家庭穩定性並沒有影響。

  1. 如果同婚合法化真的為社會帶來了實質的傷害,照理說支持同婚的人們應該會減少,至少不應該增加。但目前看來,在同婚合法後的瑞典和美國,同婚支持率都持續在攀升。根據瑞典數據局調查,同婚合法以來,各年齡層的同婚支持率都在增加,包括最保守的年長族群。另外拿宗教因素更顯著的美國為例,根據美國PEW皮尤研究中心調查報告顯示,美國在2015年全境同婚合法之後,各宗教信仰的同婚支持率持續增加,甚至在最保守的天主教和基督教福音派族群中,也一直有小幅提升。

總結以上,我們可以看到瑞典的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後,愛滋病感染案例在減少,出生率在增加,婚姻家庭的穩定性沒有因為同婚合法而惡化,並且有越來越多人支持同婚。

接下來我想進一步談談兩個反同朋友們常見的擔憂:

第一個擔憂:同性戀違反了自然規律,也無法傳承祖先的血脈

反同陣營當中,似乎又分為兩種立場,第一種是反同性戀行為,你們認為同性戀違反自然,本身是一種反常,是背德或是疾病,應該予以矯正。第二種則是反對同性婚姻。你們不特別反對同性戀行為,但是認為「婚姻」做為一種社會制度有它的目的和功能,既然「同性戀」無法生育,和「婚姻」兩者就是互斥的。

第一種反同性戀行為的立場,經常是出於宗教信仰,因為是信仰,所以最難以辯駁。目前在全世界都有「矯正同性戀」的宗教行動,就算國際心理醫學專家已經把同行戀排除在疾病之外,就算在自然界有數不清的同性戀現象,還是很難改變你們的想法。對於這一點我只有兩點評論:一)所有經過漫長歷史考驗,成為現代人類主要信仰的宗教,都曾經隨著社會演化進行過多次的調整更新。二)異性婚姻幾乎沒有任何道德和心智的門檻,不論是否有身心障礙疾患、是否是窮兇惡極的罪犯,只要年紀夠大就有結婚的資格。而同性戀卻沒有這個資格,這個門檻由誰決定?

第二點反同性婚姻的立論,認為同婚對傳統價值是一大威脅,一旦同婚合法,會造成價值崩壞。

婚姻的價值和作用,在近代經歷了非常巨大的轉變。現在我們習慣透過自由戀愛,找一個自己身心都喜歡的人,交往、求婚,在婚禮上讓眾人見證兩人的愛情。婚後不管有沒有孩子,兩人都一起走,而當兩人不再相愛,離婚也成為一個選擇。如此的婚姻模式,曾經是人們做夢也想不到的。

在古希臘羅馬時期,同性戀非常普遍,結了婚的男人和其他男人戀愛交遊的情況常在文獻記錄中出現。但在那時絕對不會有人贊成同性婚姻。為什麼呢?因為當時基本上也沒人是跟自己「喜歡」的人結婚,婚姻只有生育和經濟功能,和性與愛是兩回事。

中西方一般都是家產傳子不傳女的父系傳統。在沒有人工受孕等醫學技術的漫長歷史上,無法生育的情形很常見。在東方,較富裕的人家可以娶二房三房或是招贅,為的就是不讓家產流入「外姓」。說穿了,婚姻制度和習俗,多是圍繞著經濟安排打轉。

西方基督教社會多鼓勵一夫一妻,也不允許招贅,許多宗教歷史學者指出,這很可能是因為無子嗣的富人常將家產捐獻給教會,因此使家庭更難得到子嗣的制度對教堂是有利的。(這並不是指教會有意識地實行這些制度,也可能是此制度正好壯大了教會,讓它在制度的演化中生存下來。)無論如何,從前婚姻的功能和意義,不管在中西,都是以生育和傳承家產為主。

男性娶妻,得到子嗣,子嗣隨父姓,繼承家產,然後再娶妻,得到子嗣……。所謂的「傳宗接代」、「延續血脈」,其實就是把財產留在族系裡的遊戲規則,這個我們千年來奉為圭臬的規則,為社會帶來穩定秩序,也衍生出嚴重的重男輕女和性別分工僵化等問題。

工業化後,核心家庭成為主流,男女教育程度逐漸不相上下。女性出門從事有薪勞動,獲得經濟自主;男性在家分擔無薪的家務育兒,獲取親情回饋。慢慢地我們發現,千年來的遊戲規則不再適用,曾經的執著也失去了意義。

反同朋友們害怕同性婚姻會導致傳統價值崩壞,但卻沒有意識到,早在人們還沒開始爭取同婚之前,這些價值就已經開始一點一滴崩落瓦解了,同婚合法化,不過是這個崩解過程的一個里程碑罷了。你們可以把價值崩解全部怪到同志頭上,可以阻止同婚,但終究無法逆轉這個連鎖效應。

婚姻這個詞在今天的意義,已經和上個世紀截然不同。現在婚姻的功能帶有更多精神層面的意義,伴侶是彼此的情人、朋友、家人,也是心靈的歸屬。要兩個沒有血緣的人締結如此深刻的關係,對所有人,無論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都是一大挑戰,充滿著衝突、嘗試、失敗和再嘗試。我看到許多同性伴侶,他們比太多異性伴侶更懂得維持這種深刻的陪伴,為什麼他們的關係就不能被稱作婚姻呢?只因為他們不能生育嗎?

我自己有了孩子之後,才真切體會到陪伴下一代成長能給人帶來多大的喜悅和能量。生育對我來說不是滿足旁人期待,而是一種人性中的本能和渴求,是我自己的選擇,自己的修行和斬獲。每個人生兒育女都有不同的理由,但認為自己是為了下一代辛苦履行義務,因此覺得自己比不生育的人更有分量,或覺得下一代應該感恩順從的父母們,是不是把自己想得太偉大了?

第二個擔憂:孩子應該要有一個爸爸一個媽媽,缺乏爸爸或媽媽的角色,難以健全發展

我的女同鄰居阿法和波兒,各自都具備一些母性特質和父性特質。波兒對孩子管教較嚴厲,而阿法喜歡在家敲敲打打維修改建。而看看周遭異性伴侶家庭的瑞典爸媽,其實也有同樣的情況,媽媽帶著孩子修理腳踏車,爸爸研究最美味的水果派食譜。從氣質到愛好,擁有「女子力」的男性和「男子力」的女性,充斥在我的四周。

我兩歲的兒子最近常常把動物排排站,然後指著最大的那只說:這是爸爸。指著第二大的說:這是媽媽,指著最小的說:這是小孩。我把這個現象描述給和阿波和阿法聽,她們笑著說:這很自然,因為你們就是這樣啊。

記得小時候在臺灣玩辦家家酒,總是女孩做著菜,男孩拿著公事包說:我去上班了!而我在瑞典看到小小孩們玩扮家家酒,發現小男孩小女孩都做菜打掃,也都去工作。這也很自然,因為他們的爸媽就是這樣。

男女當然有各自的特徵,但是有太多我們認為是「父親角色」和「母親角色」的特質,都是在社會化的過程中養成的。在男女分工淡化的瑞典,不管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父母,我常在爸爸身上看到母親特質,在媽媽身上看到父親特質,而孩子們感受到的,只有滿滿的愛。

其實對於各種家庭結構對孩子成長的影響,許多國家都有進行研究,追蹤來自各類家庭的孩子們的行為表現,比較他們在中小學出現學習和行為問題的幾率大小。而這類研究都一再顯示,在左右孩子行為表現的家庭因素當中,有兩項具有壓倒性的影響力,那就是家長的社經地位、和教育程度。至於孩子是來自父母、父父、母母、單親、再婚哪種家庭背景,在這兩項因素之前,都顯得沒有實質影響。也就是說,危及下一代的最大家庭隱憂,不是家庭的種類,而是貧窮和教育的不普及

最後,容我再次總結:我們可以看到瑞典的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後,愛滋病感染案例在減少,出生率在增加,婚姻家庭的穩定性沒有因為同婚合法而惡化,並且有越來越多人支持同婚。

然而,我覺得我們真正應該問的問題,其實並不是同婚合法化之後會怎麼樣,而是在同婚合法化之前,發生了什麼事?

在同婚合法化之前,人們對生育、疾病、婚姻、家庭、教育的觀念都大大改變了。曾經大逆不道的事,現在顯得無足輕重;曾經默默承受的人們,現在我們無法再坐視不管。同婚合法化之前發生了什麼事?其實也沒什麼,只是人們變得更明白、更溫柔了。

●本文由作者投稿Yahoo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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