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單厚之】這次,民進黨連本帶利要回去了

行政院長賴清德與勞動部長林美珠立院備詢(圖片來源:中央社)
行政院長賴清德與勞動部長林美珠立院備詢(圖片來源:中央社)

「一例一休」上路不到一年,民進黨政府決定再次大修《勞基法》,勞動部也於日前公告修正草案的內容。從原本的「七休一」改為「十四休二」,不僅是退回到比去年修法前更嚴苛的版本,也跟「一例一休」完全沾不上邊了。

去年的此時,資方、媒體、學界不斷的提出異議,警告如此倉促的修法,將會導致勞工薪水不增、資方多付成本、民眾承擔物價上漲的「三輸」局面。但民進黨政府卻完全都聽不進去,堅信自己站在社會主流的一方,改革終將贏來更大的掌聲。當時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還搬出「物質不滅」定律,來打臉商總理事長賴正鎰。

如今行政院卻當作一切都沒事一樣,趁著小英總統出訪的時機,提出修法的版本,避免總統親上火線的尷尬。

立法院去年12月6日通過《勞基法》修正案,分三階段上路。12月23日最先生效的是一例一休、做七休一、加班費做一給四;今年一月一日上路則是刪除七天國定假、半年有三天特休;至於輪班制需間隔11小時,至今行政院都還沒有宣布實施。

而如今勞動部提出的版本,則是將根本從未實施的輪班間隔時間,從11小時改回8小時、將七休一放寬為十四休二、每月加班時數上限由現行的46小時,提高為54小時、取消做一給四,加班時數改核實計算

在去年12月23日之前,勞工有的就是七休一、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一來一回之間,勞工只多了工作半年就有三天例假,以及休息日加班的2.33、2.66倍工資而已。勞動部的草案,整體比去年修法前更為嚴苛,也難怪被批評為圖利雇主。

矯枉要過正,二次矯枉只好用更大的力氣。政府做了一個愚蠢的決定,就註定必須要用更愚蠢的方式來彌補。但無論如何,高漲的物價,是肯定回不去了。如果薪水跟不上,勞工就是最大的受害者。舉國上下跟著民進黨繞了一圈,最終不僅回到原點還退步,這中間引發的無謂爭議、喪失的機會成本,又不知道該找誰去算。

勞動條件不僅關係到個別企業的營收,也連帶影響整體經濟的發展,而企業營收、經濟成長、物價等因素,又回頭影響勞工的待遇,這是一個複雜交互作用的過程。今天認為勞基法就該完全站在勞工的立場,要和雇主對抗、從雇主手中搾出錢,甚至不管企業死活,原本就是不切實際的想法。

但勞工、受薪階級不僅僅代表的是選票,更是家庭的主要組成份子,也關係到社會的穩定、發展。在兼顧勞工與企業需求的同時,政府必須要先問問自己,這個政策究竟讓誰先得益?如何達成勞資雙贏的良性循環?而最終使勞工獲益?

「一例一休」對基層勞工最大的影響,是「看得到、吃不到」的加班費,休假日上班用2.33、2.66倍的薪水計算,做一給四、做五給八。結果雇主(尤其中小企業的雇主)在不堪負荷的情況下,寧可少賺,也不願意多做,最後導致一些想要、需要加班的基層勞工,實質所得衰退,生活變得更困難。

勞動部面對這個問題的解方卻是,取消做一給四、做五給八,加班工時改核實計算,但2小時內2.33倍、2小時以上2.66倍的薪資則完全不動。同時進一步提高了加班時數上限,並且把七休一改為十四休二,增加雇主用人的彈性。

問題的關鍵是,2.33、2.66倍的加班費真的對雇主有誘因嗎?需要加班費的勞工就真的拿得到嗎?以最需要勞動力的服務業而言,一個手搖飲店或其他店面,老闆如果願意付加班費,依現制就可以要員工「做好做滿」4或8小時,絕不會笨到讓員工做1、2、3小時,就付4小時的薪水。勞動部官員到底憑什麼認為,核實計算時數之後,需要的勞工就能賺到錢?

更何況,將七休一改為十四休二之後,其實是給予雇主更大的彈性調整員工的上班時間,減少需要負擔加班費的可能。勞工要等到企業成本降低、獲利改善,然後雇主加薪,將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甚至永遠不會發生。

這樣的修法,無異是替雇主大開方便之門、節省成本,但卻看不出對勞工有什麼明顯的好處。相形之下,下修不切實際的2.33、2.66倍加班費,降到一個雇主、勞工都能接受的水準,同時維持目前的七休一,比較可能是一個勞資雙贏的方式。

只可惜,民進黨當初把2.33、2.66倍加班費吹得太響,這又是民進黨與馬政府版本唯一的不同。所以明知愚蠢,也必須要繼續堅持,甚至用更愚蠢的方式面對,也在所不惜。

我們現在就可以預言,這次的勞基法修正,勞工無論裡子、面子都不會是贏家。民進黨去年給的,這次連本帶利都要了回去。但對社會、人民、企業造成的傷害,卻難以抹平。

時間會做出最後的判決。錯誤的政策,不會因為進步、人多,就變成是對的。「一例一休」如此,這個政府其他愚蠢的錯誤,亦復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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