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李鎨澂】違背公投結果的同性結婚法絕不可採 應制定同性伴侶法

作者為法國巴黎第一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圖片來源:iStock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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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政府刻意提出標題模糊,充滿政治算計,內容偏向支持同性婚姻的法律,踐踏去年三項反對同性婚姻公投所展現的大多數民意,再次顯示民進黨權慾薰心,違背民意。而公投是「國民總意志」的最高展現,效力甚至足以制定新憲法,當然更可擊破大法官的司法同婚解釋,大法官必須遵守公投結果,而非反過來公投要遵守司法解釋。也要強調,贊成同婚與否,絕非所謂進步與落後的對決,而是每個國家自主的社會文化價值選擇,超出法律權利的範疇。既然公投必須遵守,同性伴侶法方是應該制定的法律。

民進黨政府提出「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草案」,有兩項大錯誤:第一,政府再次公然違法,侮辱民意:公投法第30條明文規定,政府必須按照公投結果行事。拋開法律規定不談,公民投票就是國民總意志(volonté générale, general will)的展現,無庸法律多做規範,就有最高的政治意志,與等同於憲法的效力,甚至可以修憲或制憲。法國憲法從未規定公投效力,但沒有政府敢違背至高無上的公投結果。1962年法國用公投修改憲法,總統改由全民直選;扶傾匡危的戴高樂總統,1969年推動公投失敗,也辭職對公投負責。

我國去年公投非常清楚,高達765萬票贊成婚姻只限於男女關係,比蔡英文2016年總統得票還多出76萬票,反對者只有290萬票,絕大多數民意無比清晰,而且超越政黨立場。另外,640萬票贊成以婚姻以外的方式,制定同性伴侶法,反對407萬票。上述這兩項公投,就是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直接民權行使,展現所的國民總意志,正當性至高無上。不僅少數應服從多數,政府全體,包括大法官在內的司法機關,更應帶頭遵行。所以大法官應該遵守公投所創制的法律原則,而不是倒過來要公投服從大法官,這完全顛倒了民意正當基礎的順序。

第二,法律名稱刻意模糊,意圖渾水摸魚,更造成一部法律,兩種解釋的結果,斲喪法律尊嚴:首先,法律名稱與文字,必須明確簡潔,尤其讓不懂法律的人民,一望即知其意。試問一般人誰會知道748號解釋的內容?民進黨政府故意製造模糊,從中牟取政治利益。

再者,該法草案第二條規定:「稱同性婚姻關係者,謂相同性別之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試問一般人若稱:「甲與乙有婚姻關係」,不管是不是同性婚姻,會理解成「不是婚姻」的「另一種關係」嗎?絕對不會,因為常識上的認知,「婚姻」與「婚姻關係」沒有差別,就是婚姻,甲乙彼此就是配偶。可是這草案不這樣做,在第七條又規定「有配偶或已成立第二條關係者,不得再與他人成立第二條關係。」用精巧法律技術,把「配偶」與「第二條關係」並列;就等於說,第二條的婚姻關係,不是婚姻配偶!這是想堵住正反雙方的嘴:對贊成同婚者,說是已承認了「同性婚姻關係」;對反對同婚者,說「同性婚姻關係不是配偶婚姻關係,所以民進黨沒贊成同婚。」然則同性婚姻關係到底是什麼呢?法條白紙黑字很清楚,就是「婚姻關係」!刀筆吏政府玩弄法律,一法雙解,違反平民百姓的生活常識,禍害民生,此之謂也。

民進黨政府若還有一絲執政誠意,就應誠實承認自己贊成同婚的政見,已被絕大多數民意否決,從而必須遵守公投結果,制定同性共同生活法,或同性伴侶法。支持同婚的人,也請不必氣餒憤怒,甚至不承認公投。民主法治社會,必然是吾人贊成與不贊成者並存;而贊成與否的比例,可透過對話說服,予以改變或不改變,這才是民主法治的可貴。前已述及,同婚議題不只是法律問題,他是文化價值的選擇,而價值就涉及生活信仰,沒有對錯可言,必須互相尊重,長期對話,以求變或不變。

我們看法國,同性婚姻通過後,雖然反對同婚的示威動員能量減少,因為戰場已移轉到國會,刻正針對子女收養與人工生育問題而攻防。反對同婚的人也並未明白減少,他們各種救濟爭訟仍在進行。拒絕幫同性婚姻證婚的市長,都是找願意證婚的副市長,幫同性人士證婚。這些市長認為,強令他們為同婚證婚,侵犯了良心自由,遂向歐洲人權法院尋求救濟。該法院以技術理由,於2018年10月認定,市長執行證婚時,乃作為公務員國家機器之一環,無法主張是個人人權「良心自由」受保護的主體,遂不受理訴訟。這些市長也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提起救濟,還在審理之中。法國Vaucluse省一位市長,也以良心自由受侵犯為由,拒絕為同婚者證婚,遭同婚公民團體告發她意識形態歧視而違法;法院於2017年7月,判決不受理,而且還判該同婚公民團體濫訴,罰款3000歐元。

更需要釐清的是,同婚合法與否,未必是普世價值,因為許多同婚國家都是左派政黨當作選舉動員議題來操作,法國也不例外。2012年左派社會黨歐朗德以同婚合法為號召當選總統,遂力推於2013年通過同性結婚法律。今年五月法國將舉行歐盟議員選舉,馬克宏總統因聲望受黃背心重創,執政黨遂於2月14日在國民議會通過一項法律修正案,把學校教科書的「父母親」稱謂,一律改成「家長一號、家長二號」來教學童,引發了非常激烈的辯論。選前更改教科書,顯然要拉抬選情。也由於民間反對聲浪高漲,2月21日男女平權部長竟然說,反對同婚的團體「全民抗爭Manif pour Tous」,與恐怖份子伊斯蘭國的意識形態,是趨同的!這下引發眾怒,翌日她公開道歉。但此事絕非道歉可了結,預計選前雙方還會繼續纏鬥,法國社會也會因此繼續動盪,因為光以國會席次多數硬推意識形態的法律,難以求取共識。

法國號稱人權國家,同婚合法化後,爭議猶未化解。我國文化與歐洲差異極大,而且已有法國都沒有使用的公投,來否決同婚合法。民進黨政府務必要遵守公投結果,不要一錯再錯,釀成社會對立動盪,屆時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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