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林建成】不要讓長照扣除額淪為「選舉紅包」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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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

明年總統大選將屆,行政院又再次複製去年九合一選舉前發放「準公共化」托育補助及擴大育兒津貼的模式,於近日通過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草案,新增每年12萬元的「長照特別扣除額」,並且將施行日期回溯至今年一月一日,讓民眾在明年五月報稅時即可受惠。

此外,行政院也從善如流,將原本財政部所規劃的僅針對機構式照顧、聘用本國或外籍看護等採依憑證扣除,改為不需憑證的定額扣除,並納入家屬自行照顧,但增設排富條款,包括適用稅率在20%以上、股利所得按28%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以及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等都不符合減稅的資格。

長照扣除額幫了長照家庭大忙?

當行政院的長照扣除額方案出爐後,蘇揆第一時間就在臉書上表示:「照顧失能家人的辛苦,我瞭解。替有長期照顧需求的家庭分擔這份辛苦,也是政府的任務。」而財政部也跟著在臉書上宣傳:「長照是一條漫漫長路,我們知道你的辛苦,你不孤單。」此外,中央社更是以「長照扣除額幫大忙」為標題,替政府這項遲來的「德政」下了強而有力的註解。

但問題是,長照家庭的辛酸政府真的都瞭解、知道嗎?未來的長照扣除額真的是幫了「大忙」嗎?我們先來算算政府究竟分攤了多少長照家庭的「辛苦」。

首先,依據政府「長期照顧需求人數推估」,2019年時高推估達794,050人,低推估也有714,833人,但財政部預估的減稅受益人數約僅29萬人,難道大多數的長照家庭都因所得過高而被排富條款剔除了?事實恐非如此,如果我們進一步比對財政部一開始未設排富條款所預估的受益人數約35萬人來看,可能有超過半數以上的長照家庭因不需要繳稅,並沒有受到政府長照扣除額的「幫忙」。

再者,每年12萬元的免稅額對長照家庭有多大的助益?對適用稅率為5%的長照家庭而言,每年可少繳6千元的所得稅,意即政府每個月幫忙分攤500元的「辛苦」。而即使是適用稅率為12%的長照家庭,政府每個月也僅幫忙了1,200元。試問,每個月只有500-1,200元的補貼,政府究竟幫了長照家庭什麼「大忙」?

此外,依據財政部的評估,長照扣除額的稅損約20億元,看似一筆不小的數字,但分配給29萬的受益人口,平均每人每年也僅有6,897元。且以108年度的準公共化托育補助來看,衛福部加計教育部就高達98.93億元,而擴大育兒津貼發放兩部會合計更高達141.43億元(上述兩項金額皆引用自「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因此,20億元的長照扣除額稅損其實並不多,就算是不能拿來與少子化問題相提並論,但對照「名模條款」的稅損有40億元,長照家庭也只拿到名模等高薪族群的一半。

長照扣除額所衍生出的兩種不公平爭議

除了過於誇大長照扣除額的政策效果外,政府這種廣結善緣似的灑錢作為,也衍生出兩種不公平的爭議。其一是因所得未達扣稅標準的經濟弱勢家庭,儘管家中也有成員需要長照,卻無法受惠於透過減稅而獲得補償。

雖然蘇揆已要求衛福部針對沒有因長照扣除額受益的弱勢家庭研提補助措施,或以增加誘因的方式鼓勵使用「長照2.0」服務。然而,政府著眼的是分攤所有長照家庭的辛苦,還是只為了消弭因錯誤的減稅政策而招致的不公平爭議?長照家庭的照顧與經濟困境,需要政府提出更制度化、更全面的解決方案,而非僅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更不是只有每個月500-1,200元的補償。

其二,蘇院長說照顧失能家人的辛苦他瞭解,但院長知道失能其實是有區分等級的嗎?如果知道的話,那照顧輕、中、重度的失能家人在照顧壓力與經濟負擔上會是完全等同的嗎?政府對於不同失能等級皆給予相同額度的扣除,這種齊頭式的平等,對於家中有中、重度失能者的長照家庭而言公平嗎?

最後,依據衛福部106年「老人狀況調查」結果顯示,主要家庭照顧者目前沒有工作的比率高達68.23%。而因照顧家人而辭去工作的也有35.23%,其中女性占比更達43.93%。顯然有相當多的長照家庭正承受著非常大的經濟壓力,甚至因為經濟因素而不能給機構顧或請人顧,導致有越來越多的女性必須為照顧家人而辭去工作。這些壓力不是施以長照扣除額這種小惠就能抒解的,政府真有心減輕長照家庭的經濟負擔,實應跳脫「選舉紅包」思維,儘速開辦長照保險、提升長照量能,才是真正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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