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游雅雯】修法首相任期上限 馬來西亞民主化契機?

<span>圖片來源:法新社</span>
圖片來源:法新社

作者為外交與國際關係學系助理教授

日前(2018年10月18日)馬哈迪首相向國會提出「第十一大馬計畫:2016-2020」的中期檢討報告,確定了未來2年的國家發展方向。該報告內容包含革新行政管理,邁向更透明且有效率的公共服務;提昇多元發展及人民福祉;追求均衡的區域發展;強化人力資本;強化因應氣候變遷及災害風險的能力;增強國家及企業的生產力,促進優質投資,降低國家赤字…等等。

馬哈迪在報告中的第一項即是提昇政府行政管理、課責及透明度,目的就是要讓大馬人民重拾對政府的信任。因為前任首相納吉的長期貪污腐敗,已大失民心,新政府需有所改變,才能重拾民心,否則難保重蹈覆轍。

其中最令人振奮的提案為:首先,將修法規定首相、州首席部長、州務大臣的任期上限,限制任期以兩屆為限,而每屆任期為五年。其次,未來的首相不得兼任部長職,以免集大權於一身。而且包含正、副首相在內的政府官員、國會議員都必須申報財產,以防止政治人物貪汙。除此之外,在制度改革上,將讓國會重新掌握主導權,反貪委員會、選舉委員會、總稽查署等重要職位,皆需經由國會的遴選委員會通過始得出任。

這些體制改革方案可說是大馬民主化的契機。然而,以上改革必須經由修憲,而修憲必須有國會2/3議員的同意始可通過。目前希望聯盟在國會尚未掌握2/3的席次,因此,是否能夠修憲成功,仍有許多變數存在。

______________

【Yahoo論壇】係網友、專家的意見交流平台,文章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Yahoo奇摩立場 >>> 投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