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王傑】為何只有「這些」勞檢單位敢開罰?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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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局欠發的替班加班費已經達半年,經過前陣子積極的勞檢,在基隆市、新北市以及台北市都已經確定檢出違法,應給付每日3小時的加班費,台鐵局卻只給付1.2小時。而基隆市的勞檢員更明確地指出說:私人企業的勞工申訴時,積欠一天就是違法!即使台鐵局事後申請補發,但也無濟於違法事實已經造成。

只可惜在台鐵產業工會的全台勞檢過程中,同樣的事實基礎跟班表,目前也僅有台北市跟基隆市敢作敢為,看到事實就願意開罰。其他的幾個中南部和東部縣市,都還看著資方臉色以及他們的推託說詞,深信資方只是「不小心」沒有給足,日後會補足;不然就是簡單看個班表就認為沒有違反雙週工時的疑慮,就認定沒有違法。

筆者真的很想請問這些縣市政府,是看著勞動部的臉色,還是看著民進黨政府執政的臉色來辦事?為何某幾個縣市政府的勞檢員可以一天一天地算出正常工時和分配工時以及加班時數時,其他的卻都檢查不出個所以然?有的甚至不通知產業工會,而僅通知企業工會陪同勞檢。

以筆者親自參與了基隆和台北的勞檢來說,企業工會的成員不是一開始說著台鐵很守法啦,沒什麼違法的事情;就是護航著現行的排班方式說是經過勞資協商沒有問題。但是溢扣的特休假跟事病假不說、少給的替班加班費也不說,依然假裝著一切規定都是正常且合法。

其中一位企業工會的理事更是沒有參加勞檢過程,卻在事後貼上偷拍的勞檢照片,指稱產業工會這樣真的是對台鐵好嗎?並且嗆說要公開勞檢紀錄,聲明企業工會才是會做事的工會,一定保障員工權益!但實則上他未參加也未簽名甚至沒有影印備份,到底是要怎麼公開呢?不久後甚至摸摸鼻子刪文處理了。

企業工會應當站在守護勞方和對抗資方的第一線,不是護航、不是包庇。但卻有這樣的企業工會只會護航,而不就違法的事實積極要求改善。在勞檢的過程中,我們看到了許多資方很有技巧地說著:我們已經補發了,沒有這個問題;或者我們都按規定處理,這個只是剛好沒通知到勞工。好似這些「剛好」,都不構成已經違法的理由。

勞檢員如果「仁慈善心」一點,就不會對此開罰。而資方更容易為所欲為持續忘記!正如台北站的勞檢時,勞檢員說資方應主動以書面、電郵或者其他方式通知勞工例假碰到國定假日應補假,但站方的說法是勞工應該自己來告知申請,而實際上就有許多勞工根本不知道自己有補假一事。資方未善盡其通知責任,而勞方也就因此損及其權益,在實務上又有多少勞工能明確知悉自己的權益呢?

我們期待勞檢單位是要發揮應有的功能,在資方違法時就要勇於開罰嚇阻,而不是一再為他們考慮跟妥協。試問資方又怎麼會對勞方的訴求妥協跟善意回應呢?如果政府單位不能秉公處置,那勞動部跟勞檢單位也不用設計這個制度了。而在工會和勞檢陪同的制度下,更不應該只侷限於企業工會,而是只要是「工會」都能參與,也才能更確保產職業工會的職能能夠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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