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紀炫宇】丁守中?蔣萬安?初選應制度化

作者為旅美政治公關工作者

蔣萬安。圖/中央社
蔣萬安。圖/中央社

明年六都市長選戰早已開打,綠營選將在高雄台南搶破頭,藍營在新北則有前縣長周錫瑋與現任副市長侯友宜隔空交火互嗆,北市則是丁守中再度參選,無奈國民黨中央似乎心有他屬。有意參選者把砲口對準黨內同志,遠遠超過攻擊他黨的候選人,原因無他,在這些地區,在初選勝出幾乎等於贏得大選。

兩大黨都宣稱將透過公平的初選機制選出最能代表民意與勝選的候選人,提名辦法與標準卻年年變動,甚至隨地域不同,或者量身訂做。最常見的初選機制是民意調查,然而,民調是否真能精確地反映選民的想法呢?特別是競爭激烈的初選,以民調的零點幾百分點決定勝負,人為操控的空間實在太大。每年都有參選者與支持者因不信任初選機制,脫黨參選或者暗助他黨候選人。

在紐約,中立的選舉局(Board of Elections)承辦初選,比照大選,有志者蒐集一定數量的選民連署(Petition)後都能參選,參選與投票資格由選舉局認定,對選舉局的決定不服還可以提起訴訟,由法官裁定。世界上沒有完美無瑕的制度,但紐約的規定或者可供願意落實黨內民主的改革者借鏡。


如果台北市長選舉套用紐約選舉規則

國民黨高層在台北市長黨內初選可徵召任何人。不過,這位參選人必須跟誓言參選到底的丁守中一樣,蒐集登記國民黨的選民連署,參加由中立選舉委員會舉辦的初選,任何有意參加初選投票的選民,都可以在前一次大選前向選舉委員會登記為國民黨。丁守中可以跟高層屬意的候選人一樣,從選舉局獲得登記選民的名冊,無須擔心太晚拿到,或者無法拿到完整的名冊。

初選在大選前6周前舉行:由選舉局比照大選設立投開票所、查核選民的投票資格、舉行投票、公告結果。勝出的候選人在大選中可以代表國民黨列名於大選選票上。

柯文哲市長如果想代表民進黨參加大選,最簡單的方式是先登記成為民進黨的選民,蒐集民進黨選民的連署。如果他不願意登記為民進黨,則必須得到民進黨台北市黨部的同意,才能參加初選。如果姚文智執意參選,則必須由登記民進黨的選民投票,勝者可以代表民進黨列名於大選選票上。柯市長也可選擇不爭取民進黨提名,蒐集獨立連署,以「白色力量」或者任何他喜歡的名稱列名於大選的選票上。

選民登記

美國年滿18歲的公民有投票資格,但必須填寫登記表(Voter Registration Form),遞交給選舉局,才能投票。選民登記時,可以選擇政黨,也可以選擇不登記任何政黨。登記政黨僅限於取得黨內初選的選舉與被選舉權,不需繳交黨費,也沒有任何義務,大選時可以投給其他政黨的候選人。

根據2010年人口普查(Census),紐約市有超過800萬的長住人口,根據紐約州選舉局統計,紐約市的登記選民數是5053千人,僅比人口數的一半略多。未登記者許多是綠卡,或者非法移民,也有獲得公民資格多年而從未登記。除了登記率低,投票率不佳長久以來也為人詬病,今年紐約市市長大選的投票率是23.07%,民主黨市長初選的投票率只有13.91%

在紐約市登記選民中,民主黨選民數有345萬,共和黨只有52萬,可以說藍到發青(民主黨代表色是藍色、共和黨是紅色),在大多數的選戰中,只要在民主黨初選中勝出,就等於得到大選的勝利。不過,在現任市長白思豪之前的兩任市長彭博(Mike Bloomberg)與朱利安尼(Rudy Giuliani)都是代表共和黨在選戰中勝出,說明紐約市選民並非總以政黨為投票依據。


收集規定數量的選民連署即可參選

所有登記政黨的選民都有資格參加黨內初選,參選者須繳交一定數量的選民連署。

為了讓沒有組織奧援的候選人也能更容易取得參選資格,2013年起紐約市市長競選的連署要求從原本的7000個減半為3750個,市議員從原本的900個減半為450個。若登記該政黨選民數的5%小於此數,則以5%為門檻。

有政黨組織奧援的候選人取得足夠數量的合格連署自然不在話下,因門檻不高,政黨搓圓仔湯的空間不大,今年的民主黨紐約市長初選除了現任市長白思豪,還有前市議員Sal Albanses等其他4位候選人。51個市議員選區,無論現任議員是否參選,幾乎都有兩位以上的候選人。

跨黨提名與獨立參選

未登記政黨的候選人可以選擇獨立參選,要求的連署簽名數量相同,還可以在選票上自訂政黨名,今年的市長選舉就出現了「阻止白思豪」(Stop de Blasio 與「推翻市長」(Dump the Mayor)兩個新政黨,不過大多數的選民還是習慣從民主與共和兩黨候選人中擇一。

既有的政黨也可以頒發參選同意書(Wilson & Pakula)給沒有登記該政黨的候選人,准許他們收集連署、參加初選。不過,這份文書不影響其他登記該政黨的選民參選。換言之,政黨高層固然可以為了勝選,給予他黨候選人參與初選的資格,但最終仍須經過黨員的投票。

紐約市前市長彭博20012005年兩次以共和黨身分當選,2007年他改變登記為無政黨,2009年的市長選戰,他仍得到共和黨高層支持,大選中他代表共和黨、獨立黨(Independence Party)在大選中以些微的票數打敗代表民主黨與工人家庭黨的湯信(Bill Thompson),贏得第三任。

政黨的角色

在紐約,選民的資格由中立的選舉局認定,有意參選者不需向政黨或者選委會繳交任何保證金,只需要蒐集規定數量的登記政黨選民的連署即可。連署的有效與否由選舉局認定,沒有黨部球員兼裁判的疑慮,候選人間亦可相互挑戰簽名質量,由選舉局公聽會裁定,若不服裁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政黨做為選舉機器,可以決定支持的候選人,但不能禁止黨員參選,更沒有權力開除任何人的黨籍。黨部支持的候選人在初選獲勝的機會較大,但也並非穩操勝算。不過,初選失敗的一方除另外蒐集第三黨或者獨立連署,不能再參加大選。

獲得黨部支持,除了有組織幫助蒐集連署,還可以得到大多數現任黨籍地方首長與民代的背書支持,黨組織在選戰中的影響力不容小覷。

以皇后區的市議員選戰為例,本屆14席市議員中有13席由民主黨皇后區黨部掌握,共和黨只有1席。民主黨黨部支持的14位初選候選人全部在今年9月的初選勝出,在11月的大選則贏了12席。

防止他黨刻意干擾的機制

由於參加政黨只需向選舉局申報,也可能出現刻意登記政黨,影響他黨初選結果。有鑑於此,紐約州規定,選民轉換政黨後,必須間隔一次大選才能參加初選,藉此避免候選人動員支持者登記其他政黨,支持較弱的對手。

中立的選舉局

最大的兩個政黨民主黨與共和黨各推派一半的委員(Commissioner),組成選舉局,法律規定必須中立,兩黨可互相制衡監督。與台灣不同,選舉局的主管(President)不由民選首長兼任,或可免去行政是否中立的爭議。

黨內初選的投票程序比照大選,由選舉局招募選務人員,設立正式投票所,查核選民資格,辦理選舉。與大選唯一不同之處,選民只能參加所登記政黨的初選。

結語:以制度代替人為裁量

政黨領導再怎麼英明,只要提名制度可以隨時修改、因地制宜,就難杜悠悠之口,初選的爭議就會不斷地發生。將黨領導階層的裁量權限縮到最小,由中立機關主辦初選,可能是減少爭議、落實黨內民主的改革方向。

兩黨在明年的六都市長大選的遊戲規則有些已定,有些仍讓參選者與選民捉摸不定。高唱黨內民主的各政黨,或許可以思考如何借鏡紐約的經驗,以明確統一的制度,讓黨員的意念得以充分地反映到最終的提名人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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