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葉尋星】立院過再多法案 敵不過一個勞基法修惡

基本上,立法院第四會期在去年底就已經結束,一如往常地,經歷馬拉松式的挑燈夜審,法案大清倉,最後一次院會三讀通過將近三十個法案,如果從去年九月底開議算起,一共通過了九十一個法案,包括法律案六十九案,預、決算案九案,行使同意權案一案,條約案及廢止案十案,以及其他議案兩案。從數字看起來,可以說是相當有效率。

雖然通過了這麼多的案子,但外界可能都不太有印象,因為真正引起各界注意的重大法案,都留在一月舉行的臨時會中處理,例如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攸關軍公教加薪百分之三)、監委人事案(其中有言論引發爭議的陳師孟)、勞基法修正案(調整一例一休)、所得稅法修正案(與降稅有關)、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案(農田水利會改官派),正常會期與臨時會的案子,加起來也有近百案了。

從政治層面來解讀的話,有一得必有一失,執政黨要修法拿掉某些族群的利益,也必須在其他地方給予甜頭,才能安撫浮躁不滿的情緒,維持政治上的平衡。

就像是去年在風風雨雨中通過了公教人員年金改革,要大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於是賴清德一上任行政院長,就推動軍公教加薪百分之三,說得好聽是政府帶頭加薪,希望民間企業也跟進,但另一方面,也是要安撫軍公教族群,用每個月立即可得的加薪甜頭,來淡化將來退休後的年金減損。

另外,蔡政府一直宣稱,政府帶頭加薪讓不少民間企業也跟進,事實上,大家必須要認清一個事實,各大企業之所以會在今年開始就幫員工加薪,不是因為響應蔡政府的呼籲,而是因為去年八月十八日(林全內閣時期),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就已經決議了基本工資調整案,每月基本工資調升至二萬二千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升至一百四十元。企業是基於法規的強迫,才不得不幫員工加薪,理由根本沒有那麼佛心來著。

過去這半年,蔡政府最引發爭議的,就是調整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正案,就算有那麼多的勞團和青年反彈,蔡政府還是一意孤行,執意往他們認為是對的方向走,儘管民進黨搬出來很多理由,但民眾可能都聽不下去,尤其是年輕人,可能都會被時代力量吸引過去。

同樣的,有得有失。民進黨修改了勞基法,讓勞工更累,但是民進黨也通過稅改方案,大幅降稅,包括年收四十點八萬元以下者、月薪低於三萬者,免納所得稅。此外,標準扣除額從九萬元提高為十二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由十二萬八千元提高到二十萬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十二萬八千元提高到二十萬元、幼兒學前扣除額從二萬五千元拉高到十二萬元。

在過年前夕,民進黨送出了降稅大紅包,再加上今年初開始就調漲基本工資,其實對於年輕的小資族來說,算是利多的消息,只是這些小確幸所引發的正面效應,仍然不敵勞基法修惡的負面印象。

執政的民進黨維持了傳統政治的規則,在勞工議題上,有取也有捨,可是民眾恐怕只會選擇看自己想看的、聽自己想聽的,只在意勞基法修法這件事情,這已經是貼在民進黨身上一個深刻的標籤,現在也許暫時平息,可能到了選舉時就會被對手挑起,對民進黨來說,是一個甩都甩不掉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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