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性騷擾案 懲戒法院3/24宣判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日電)懲戒法院審理丁允恭案,今天召開言詞辯論庭。丁允恭在妻子蔣婕妤陪同下出庭。丁允恭表示,對於在辦公室從事不宜行為抱歉,但絕無監察院所指控的性騷擾。法院訂3月24日宣判。

丁允恭遭爆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桃色風波,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調查後認為,丁允恭行為構成性騷擾,有辱官箴,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監察院今年1月間以11比0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上午開庭審理。

丁允恭在妻子蔣婕妤的陪同下出庭,庭訊採不公開審理。經過近2小時的開庭,法官諭知全案將於3月24日上午10時宣判。

丁允恭開庭後受訪指出,他在不宜場所(辦公室)從事不宜行為一直感到抱歉,也辭職負責,但監察院性騷擾指控,他認為偏離事實,並向法院提供證據,讓事實呈現,還他公道。

媒體詢問Y女是否曾索討金錢,丁允恭表示,事實上並非監委所指控他主動聯繫對方,對方也主動聯絡他,提到想見面或經濟上的援助,他也給予支持,這樣的支持卻變成性騷擾,他覺得不合理。

蔣婕妤上午受訪指出,監察院指控丁允恭騷擾對方,但事實上是女子主動聯繫丁允恭,並提出金錢的索取,前後將近新台幣50萬元。甚至到2018年,對方還主動要求見丁允恭,「到底是誰騷擾誰」。

蔣婕妤說,這件事明明就是2個人的感情糾紛,為何變成國家公權力介入,兩性關係中,「男性一定是加害者,女性一定是被害者嗎」。(編輯:方沛清)1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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