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一審判決出爐 馬英九無罪理由曝光

前總統馬英九因為在國民黨主席任內,被控涉及「三中案」賤賣黨產,造成國民黨損害高達72億多元,被檢方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檢察官請求從重量刑。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馬英九獲判無罪、前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董事長張哲琛無罪、前總經理汪海清無罪。全案還可以上訴。

至於國民黨前副秘書長蔡正元在擔任阿波羅公司負責人期間,涉嫌侵吞阿波羅出售中影股權款項,台北地院一審判3年6月徒刑、另依《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且沒收2.8億元、蔡正元妻子洪菱霙無罪、蔡岳父洪信行無罪。

台北地院刑19庭庭長江俊彥說,合議庭審理認為,馬英九不是證交法處罰的「身分犯」,也就是說他不是中投、光華公司董事或經理人,沒有造成相關公司損害的問題,檢察官也不能舉證張哲琛、汪海清犯非常規交易與特別背信罪,沒有身分關係的馬英九,就無從和他們兩人共同犯罪,因此諭知3人無罪。

馬英九得知判決結果,隨即發表六點聲明,「對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馬前總統非常欣慰,也感謝司法公正,還他清白。」馬英九辦公室強調,國人應看清蔡政府利用司法進行政治追殺的伎倆,未來不管是年底的公投、2022年或2024年選舉,用人民的力量讓「東廠」下架。

張哲琛律師丁昱仁聽判後表示:「希望檢方不要再上訴,讓這個15年陳年舊案畫下句點。」北檢則回應:「等收到法院判決書,再審慎研議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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