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案凸顯上市櫃公告資訊欠缺公平透明 林志潔:重大訊息公告不是你家官網
從近年重大訊息違規的統計來看,裁罰原因大多都是以延遲申報,裁罰金額也相當低。對此,陽明交通大學特聘教授林志潔認為,對於資訊揭露亂象嚇阻性相當低。(攝影/葉佳華)
證券市場的管理對一般投資人來說,能確保公平效率及透明化的市場幾乎是最大的管理目標,但長期以來公開發行公司也出現一大奇特現象,包括把公開資訊觀測站當成是自家的官網,像是抱怨司法判決不公、評論事件等無奇不有,無助於投資人在買賣證券之前獲得足夠資訊做出投資判斷。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22日共同主辦的「公開發行公司金融犯罪之防制」研討會,從證券市場資訊公平及透明、洗錢防制、吹哨者制度、企業反貪案例等議題進行討論。
針對證券市場資訊公平及透明,出席講者、陽明交通大學特聘教授林志潔提出,近幾年重要的三個案件可視為教材,分別是復興航空案、廣明惠普案、聯電美光案。
復興航空、廣明惠普、聯電美光三案凸顯公開資訊的問題
復興航空當年成立於1951年,是台灣第一家民營航空公司,但卻在訊息揭露荒腔走板,回顧2016年11月21日上午興航傳出停飛消息,當天中午公司隨即在盤中發布重大訊息否認媒體報導,鄭重否認流言,但卻又在當天晚上發布重訊表示只停飛一天,說詞反覆,造成員工及旅客極大不便。
一、復興航空
第一時間興航處理失當、衝擊股市,甚至當時前民航局長張國政一度拋出打算接手興航,但不到24小時又「髮夾彎」表示接手事宜破局。林志潔指出,大家可以試想,在整個事件從停飛宣布、資訊公平透明性來說,誰最吃虧?當然就是身為一般投資者的散戶,而這個案件也是三個案件裡面,唯一被金管會裁罰的案件。
二、廣明惠普
第二個案件則是廣明惠普案,去年6月中旬廣達集團旗下廣明光電宣布與惠普(HP)就光碟機限制價格反托拉斯案達成和解,但早在之前,美國聯邦法院判決廣明需賠償惠普4.38億美元(約新台幣131億元)的天價賠償,等同是要將廣明交出整個公司給惠普,整個案子震驚了整個業界。
「作為一個公開發行公司,投資人一定很想知道到底最後是用多少錢去跟人家和解?有沒有其他不利措施?」但後來廣明所公布的訊息是,雖然達成和解,但卻未提最終賠償金額,因為雙方簽有保密和解協定。林志潔則認為,這牽涉公開資訊程度的準則,至少應該在不危及的營業秘密原則下,明確訂出「到底可以講到哪裡」。
三、聯電美光
第三個則是科技業相當關注的聯電美光案。該事件起源於記憶體大廠美光指控聯電,協助中國晉華竊取DRAM製程等機密文件,去年聯電對盜竊商業秘密罪表示認罪,美國司法部也做出判決結果,聯電被判處罰款6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8億元),緩刑3年,以換取其與美國政府合作的秘密協議。
林志潔指出,從當時的公開資訊顯示,公司僅揭露同意支付美國政府罰金6000萬美金,但其餘的附帶條件皆未說明,包括緩刑需要負擔那些重要義務都未有公告,那麼投資人就可能會產生資訊落差。
主管機關出手以延遲申報居多,但金額低、嚇阻力也低
林志潔指出,針對公開發行公司的重大訊息相關規範,除了金管會已有函令之外,包括《上市重訊處理程序》、《上櫃重訊處理程序》、《興櫃審查準則》等規範,但從近年重大訊息違規的統計來看,裁罰原因大多都是以延遲申報,裁罰金額也相當低,大概都1萬、3萬元,這樣的低金額裁罰,到底有沒有辦法保證避免資訊揭露的亂象?「看起來沒什麼嚇阻性,因此我抱持著質疑的態度,」
林志潔認為,公開原則跟資訊揭露是資本市場非常重要的公平透明,也是投資人自主權展現的基礎,但從企業的角度來看,公司常常把重大資訊觀測站當成是自家的官網,像是把爭論、抱怨司法判決等情事放在重訊都極為不恰當,這些內容大可以在自己的官網發聲,但不適合做為投資人的資訊傳遞。
除此之外,林志潔也觀察,目前的金融消費市場呈現一個很奇特的現象,消費者平常去買鮮奶、豆腐都會去看保存期限跟標示,但很奇怪,買股票的時候,老師說跟著A他就跟著買A;老師說B,他就跟著買B,這也讓炒股一直無法就此根絕的原因。因此他就強調,金融消費者本身的投資教育也同樣極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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