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律師事務所提多項疑義 有違憲法保障講學自由

(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P.O.P.心理企業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呂秀金及黃振輝等 7 人, 17 日遭台北地方檢察署依「違反心理師法」及「詐欺」罪名起訴,謙信法律事務所、中天國際法律事務所、博亞法律事務所18日對於偵查程序不正當且立場偏頗,特別召開記者會說明。

圖/由謙信法律事務所、中天國際法律事務所、博亞法律事務所共同召開記者會,直指檢調程序不正義。(民眾提供)

李宜光律師指出,經檢察官調查後,以下四項罪名皆以不起訴處理,還以清白,包括「強制罪」、「違反稅捐稽徵法」、「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罪」等,但針對違反心理師法的無心理師證照執行心理師業務,以及因上課課程收取學費,遭檢方認定「違反心理師法」及「詐欺罪」,而提起公訴。

李宜光律師認為檢方偵查程序不正當,造成結果不正確,檢察官從一開始介入到結案前,僅開過 2 次庭,卻一口氣起訴了 7 位被告,而最後一次開庭時更只通知 2 位被告,其他 5 位完全未被通知,沒有機會陳述,就直接被起訴;由於檢察官不懂心理師法的相關規定,僅函詢有利益相關的機關團體,就以此作為最核心的罪證,如此偏頗、草率的處理,實令人質疑。

圖/P.O.P. 在海外研習活動每場都是人潮坐滿全場的盛況,卻遭到有心人士指控。(民眾提供)

李宜光律師直指,檢方函詢意見並沒有讓到庭的被告跟律師能詳細閱讀,甚至連充分回應說明答辯的機會都沒有,就只開一次庭直接起訴所有被告,程序明顯不正當。

起訴書上寫出「被告本身有意圖,且有諮商行為」,但事實上,心理企管公司在整個上課的過程中從來沒有在課程上公開說過有心理師證照;中天國際法律事務所鄭懷君律師表示,人民有講學、宗教及言論自由,若罪名成立,相關行業都有風險,台北市衛生局也調查認定心理企管公司並沒有心理諮商的廣告行為,何來以「心理諮商」名義進行詐騙?檢察官偵查過程中,對於被告如何進行詐欺行為,也沒有舉證及詳細說明哪些部份觸犯到心理師核心業務,相信未來會在審判中獲得清白。

博亞法律事務所高奕驤律師表示,這是國內極少見的案例,本案檢察官在起訴書中僅採信立場恐有疑義的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報告作為認定被告犯罪之證據,理由未見完備;其中四位被告竟僅因擔任助教或攝影等工作即被認定有犯意聯絡,更為草率以心理師法起訴,將有違憲法保障人民宗教信仰、講學自由權利,更會衝擊相關心靈成長行業,或個人、團體,對於業務範疇造成混沌,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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