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信涉勞動基金炒股 金管會共開罰1350萬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轟動一時的勞動基金炒股弊案,金管會今(22)日公告相關行政處分,包括復華投信、群益投信、統一投信3家各開罰450萬元,合計罰金達1,350萬元,並對3家投信業者共10位投資主管或經理人,處以解職或停職處分。而這次處分無論是單一裁罰金額、整體裁罰金額、裁罰人數,皆創投信史上最高紀錄。

勞動基金運用局去(2020)年爆發國內投資組組長游迺文,涉嫌與寶佳資產管理公司,以及委外代操的投信聯手炒作遠百股票,損及勞動基金權益,全案目前遭台北地檢署起訴,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金管會表示,經調查,復華投信、群益投信、統一投信接受勞金局委託,辦理勞工退休金及勞工保險金全權委託投資期間,明知委託投資契約規定,不能依據勞金局人員以電話或其他方式查詢,進行投資,但不僅未能遵守,甚至配合非有權人員的指示,買進遠百公司股票。

金管會還發現,3家投信公司皆有投資部門主管或經理人,還要求研究員出具研究報告,也就是「先有投資決定、才有投資報告」,明顯違反投資流程規定。3家投信除了分別被處於450萬元罰款,復華投信有3位部門主管、投資經理人及研究員遭解職或停業,群益投信有3位、統一投信有4位,合計人數多達有10位,其中有3人解職後,3年內不得回到金融圈任職。

事實上,投信業若受到停止新增受託業務,相關業務將進一步受到限制,比方最近1年將不得申請募集投資於國外有價證券的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最近2年不得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兼營託事業;最近半年不得申請投資國內外事業或設立分支機構、在中國參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5年不得參與申請政府基金的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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