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輪車合法了 業者摩拳擦掌

創造多贏 人力三輪車是鹿港的風景之一,將不受發牌之限,但仍將輔導納入路線管理。(吳敏菁攝)

中國時報【吳敏菁╱彰化報導】 三輪車是鹿港、田尾的「風景」,去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可加裝馬達,授權地方政府訂定管理辦法,總算有身分!彰縣府正研擬行駛路線、設立牌照制度,規範慢速車得加裝反光條、照明燈和量體等,雖然未來保險、責任等仍有爭議,但業者多樂見以後能公開行銷了。 鹿港觀光三輪車有10多年歷史,車夫多是受訓練導覽員,沿途講解,很受銀髮族、外國遊客歡迎。近年越來越多三輪車加裝電動,不過一旦被檢舉,只能視為非法處理;業者不平,有繳稅,也替遊客投保意外險,卻「妾身不明」。 開放路線 徵求意見 田尾的三輪車更比鹿港多10倍,達700多輛,除業者載客,也大量出租遊客自由行,提供遊覽景點多一種交通工具的選擇。 開放電動三輪車後,彰縣府著手研擬《遊憩地區慢速車輛管理辦法》,構想鹿港核心區路線都開放,但考量巷弄多,老街人潮擁擠,草擬2.5公尺以下巷道禁止,田尾則除了台一線外全開放,將舉辦公聽會、徵求意見。 違規責任歸屬待解決 除了路線,車體也將訂出基本規格,審查通過發牌照,讓搭乘三輪車更多層保障。有業者表示,欣見合法化,不過還是要付出更多成本,出租三輪車若違規,帳是算消費者身上,還是業者頭上?這也是未來契約要解決的問題。 彰化縣城觀處長田飛鵬說,發牌照向來是監理站權責,三輪車則要落在縣市政府身上了,是項挑戰,但只有合法上路,才能加強行銷力道,盼能創造多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