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駁斥川普:總統也沒有可以犯罪的「無限權力」

前總統川普對於企圖推翻2020年大選而面臨聯邦重罪起訴,向來以擁有總統豁免權做為辯護理由,但6日卻被華府特區聯邦上訴法院打臉;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這項裁決確認,即使貴為總統,也沒有可以犯罪的「無限權力」,以及川普2020年總統大選敗選後的做法可能觸法;紐約時報也指出,這項裁決也首度訂立司法是否有權追究卸任總統在任內的行為。

三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在57頁裁決意見書中寫道,司法制度允許卸任總統因為執政期間的犯罪遭到起訴,對於可能涉及不法的總統追究刑責,公共利益遠遠超過川普聲稱起訴恐對未來政府造成的「寒蟬效應」(chilling effect)。

意見書中指出:「我們無法接受曾經擔任總統的前任元首,因此就永遠凌駕於法律之上。」

合議庭法官寫道:「前總統川普並不具備合法的自由裁量權能抗拒聯邦刑法,他必須出庭為個人行為面臨檢視。」

有線電視新聞網分析,上訴法院裁決重點包括:

否決總統可受豁免權保護

法官韓德森(Karen LeCraft Henderson)、華裔女法官潘愉(Florence Y. Pan)、法官柴爾茲(J. Michelle Childs)在意見書中,否決了川普主張受到總統豁免權保護的所有辯詞。潘愉與柴爾茲是拜登任命的聯邦法官,韓德森是由老布希(George H.W. Bush)任命。

川普選後行為有觸法之嫌

三位法官明確表示,起訴罪行非常嚴重,川普也毫無疑問應該被起訴;川普2020年選後行為有失總統風範,構成對美國體制的侵犯。

審判繼續攸關「公共利益」

三位法官數度提到,讓對川普的起訴案繼續進行,符合公共利益。川普聲稱起訴案可能對未來政府造成「寒蟬效應」,今後總統可能擔心遭到刑事究責而不敢行動。合議庭則以福特總統(Gerald Ford)全面赦免因「水門案」醜聞下台的尼克森總統(Richard Nixon)罪名的前例反駁川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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