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角度會看到不同的正義

因為高房價,居住正義擁有高聲量,但到底怎樣才算「正義」呢?(圖片來源/信傳媒編輯部)

公平正義是大家都認為很重要的事,連黑道甚至強盜都可能把它高掛牆上當做信條。但要怎麼定義公平正義,以及某件具體的事情是否符合公平正義,卻常有不同的看法,很多人講的公平正義常是他自己的主張或定義。

大家想的正義常常互不相同

譬如說,有人買不起台北市信義區一坪200萬元以上的高價豪宅是不是不正義,近來就有不同的看法和爭議。

如果要讓相關政策討論可以理性進行而得到大多數人可以接受實行的結論,我們可能要對什麼是公平正義,以及國家社會要怎樣追求公平正義,有較深入的思考,而不是只要貼上正義的口號就好像不能批評。本文先討論一些概念上的問題,再以居住正義為例來指出正義問題實際上的複雜性。

正義比公平和平均更難定義和衡量

相對於正義,公平還算比較容易定義,因為公平的「平」常隱含人與人之間不宜相差太多,因此彼此的比較可做為公平的基準之一,而正義的「正」和「義」都常是主觀的,每個人都認為他的想法才是「正」,卻不見得有個客觀的海平面或垂直線為基準。即使如此,計算公平與否的指標若涵蓋的時間長短和範圍大小不同時,也會得到不同的結論。所以經濟學上常用更簡化的概念如所得分配或機會分配是否「平均」,來掌握一部分公平甚至正義的問題。

但「平均」雖然數學上似較容易有可操作的定義,實際上既使像所得分配雖有長期的研究而有多種數量化的指標,仍然沒有任何一種被公認為可以充分代表「平均」這個概念。由此可見上述幾個觀念中最抽象的「正義」恐更難有明確且可用來指引政策的公認定義。

正義在辭典和專書都沒有公認可用的定義

正義在中文是個崇高的辭,崇高到大家不太敢質疑正義是什麼。辭海上說正義「即正道也」,又說荀子正名的注釋中說「苟非正義,則謂之姦邪」。但若要問什麼是正道什麼是姦邪,恐怕要落入循環的相互解釋。辭海上較現代的解釋說「按倫理學上謂不侵人之利益,亦不讓我之利益被侵於人者曰正義」。而實際上很多正義之爭都起因於他人和自我之利益無法合理定義或釐清。所以辭海的中文解釋很難幫我們精確掌握正義。

現在大家談正義時心中更可能想的是西方的觀念,例如英文的Justice。但Justice也有很複雜的爭議。十多年前哈佛大學教授Michael J. Sandel的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一書在全球極為暢銷,但幾百頁的書也只能並列很多不同看法,難有一個簡單可用的定義。余英時先生在該書中譯本的推薦語中就說「Justice是西方道德哲學中一個最複雜難解的中心觀念,自古迄今,論者無數…這本書可以大大提升讀者思維和判斷的能力」。換言之,即使大學者的長篇著作,也不能提出定論,只能帶領讀者一些思維判斷的方向和注意事項。

亞里斯多德據以分配長笛的正義主張也很主觀

正義或Justice這種複雜的含意,有時卻會被人濫用。就像「多少罪惡可假自由之名行之」,以及「愛國是惡棍最後的藉口」一樣,正義也是很多不見得正確合理之主張所用的理由。

Sandel書中提到,亞里斯多德認為正義就是把人應得的給他,因此他認為最好的長笛應該分配給長笛吹最好的人,因為長笛的目的就是被吹奏出好音樂。而最後這句長笛的目的看起來是很主觀的主張,若非Sandel是大牌學者,沒仔細看過亞里斯多德的著作的現代人大概不容易相信,這極偉大的哲學家會有這種像「豪宅的目的就是被最懂生活享受的人居住」的主張。但社會上很多以正義為理由的主張都像這樣,在不知不覺中先主觀把某件事定義為正義,再依這定義推論說相關的另一件事是正義的事。

經濟學因為考慮多種因素及整體性而有更複雜的正義爭議

經濟學同時重視整體的利益(效率)和利益的分配(公平),因此對正義的想法也可能和把某個人和某件事孤立出來看時不同。以前述亞里斯多德分配長笛的例子來說,重視整體利益的經濟學者可能會以功利主義的角度,認為要把長笛交給最能提高社會福利的人,而社會福利是什麼,又有許多不同的意見。即使只看亞里斯多德奏出好音樂這個標準,經濟學也和亞里斯多德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有長笛和小提琴兩樣樂器,張三長笛吹得比李四好一點,李四卻不會拉小提琴,則依經濟學的比較利益法則,把長笛和小提琴分別交給李四和張三可能奏出最好的音樂或最高的社會福利,和亞里斯多德的主張不同。而這做法也可以依照亞里斯多德的講法說,樂器整體的目的是要奏出最好的音樂,所以按比較利益來分配各種樂器比按亞里斯多德只看長笛一種而做的主張更符合正義。可見把更多因素考慮進來之後,即使用某種相當主觀認定的正義也可以有很多種不同的說法。以經濟學和現代思想,大概可以找出幾十種分配長笛的方法比亞里斯多德更像符合正義,例如把長笛送給沒有它就會餓死的人就是一種。

由於社會經濟不只有兩種樂器而是十分複雜的事物並存,哲學研究即使用相當簡化的情況,到目前為止也並未能有一個大家接受,而可以用來判斷各種事情是否符合正義的定義,因此經濟學雖然也有很多努力要把正義融入經濟分析和經濟政策之中,但因為考慮更多因素,所以更沒有可以適用於所有問題的方法。經濟問題和經濟研究的特色之一,是考慮到多種因素的相互影響,包括透過整個經濟體系之運作的間接影響。這種複雜性如長笛之例使某項即使單獨來看似乎符合正義或其他道德規範(不管主觀或客觀)的事情,從整個體系來看仍可能有問題。Adam Smith指出之自利心可造成公益,以及J. M. Keynes的節儉矛盾性都是有名的例子。

正義的政策也可能因人們因應的行為而失去正義

經濟研究也很重視各項制度或政策對人們行為的影響。於是發現即使表面上最極端平等的共產主義,也因為人們吃大鍋飯的自利心,而造成不公平及整體福利下降的後果,更別說擁有權力的共產黨員及政府官員貪污、成為新階級、以及彼此鬥爭的問題。很多社會福利政策都有類似疑慮。

例如最低工資和各種直接來看符合正義的福利政策,在考慮人們改變行為的可能性之後,其正義性就有爭議。年金改革因忽視以往高退休福利使人願接受公務人員較低薪資的道理,而失去改革的很多正當性或正義。

經濟決策很難利用無知之幕而追求正義

而實際的經濟政策多是在很多相關問題發生之後,每一個人已有特定的資源和利害關係,他的意見和社會的選擇必然要照顧到這些已發生的因素,不能像J. Rawls廣受重視的無知之幕假設那樣,假設大家都在仍不知道自己的利害關係之情況下,會選擇出較為公正或符合正義的決策。

而由於經濟情勢和人民的意見也一直在變,因此大部分經濟政策也都會常常改變而不是永久性的,因此人們也不太會因為不知道自己未來會變成怎樣,而選擇長期而言固定或可符合無知之幕的公平正義政策。

經濟政策不能冠上正義之名就不容質疑

哲學和經濟學對正義問題難有公認可用的方法,再加上上述現實的問題,在經濟政策問題上主張正義時就必須相當小心,例如不要陷入主觀的定義,不要被部分人美化的利害關係操縱,不要忽略間接及對整體的影響,以及不要忽略政策使人們行為和偏好改變的作用等等。人們在提出或面對別人提出的正義主張時,不宜因為有正義兩個字就把它當成是不可反對甚至不可討論的真理或道德。

房價下跌對正義的影響有正有負

以常有很高聲量的居住正義而言,其間很多意見的正義性都值得仔細思考,有的可以較強力追求,有的則頗有疑慮。本文將只簡單指出幾個問題,這些問題多有複雜的因素和意見,無法在本文中講得很清楚,詳細的道理可參閱參考文獻。而它們要那麼多文章那麼多年還無有定論或解決,也顯示正義問題的難解。

首先來看高房價問題。高房價是引起居住正義問題的主要原因,長期而言房價確實不宜太高,但現實的問題是房價現在若是偏高,把房價壓低是否合乎正義?沒房子而想買房子的人當然很可能認為這是正義,但這對剛借大筆錢買了房子的人是否公平正義?對因為房價而收不回借人買房子的錢的債權人是否公平?若金融體系因貸款收不回來而出問題而要政府紓困,對一般納稅人是否正義?都值得討論。

提高稅率和利率會傷害已購屋的人

提高稅率和利率長期而言可抑低房價也許符合正義,但已買房子的人之利息負擔增加,而且房價或財產下跌,因此並不見得符合正義。因此歷來加稅的主張和政策總須很小心排除很多情況來減少傷及無辜。而整體利率提高時,政府有時也必須對有房貸的中低收入者提供一些補貼(如2023年),以降低他們可能算不公平的傷害。

市中心的高房價是否合乎正義的分界很難判定

至於市中心區高房價的問題,懂一點經濟的人應知道市中心區房價較高是市場經濟必然的現象,也是讓土地可做較有效率之運用的必要價格機能,所以即使遙逺郊區的土地極為便宜,依學理大都市中心區的地價通常仍會甚高,不能說一定是不正義。而依市場機制,沒必要在市中心工作或較窮的人選擇住到較遠的郊區似乎是合理的,但若窮人因此要花掉的通勤時間和精力使他們的生活品質過分低落,則應該是不正義。兩種情況的分界何在,也難有簡單的結論。

低房價地區的建設和產業發展可能降低大都市房價卻拉高當地房價

政府2023年以都會通公共交通月票補貼遠距上班是可稍為降低一點不正義,但若能在上班方式及產業分佈上做些設計來降低上班成本,對低所得者的幫忙乃至降低房價的效果應會更大。

台北市和附近地區的高房價有很大部分是幾十年前建設和發展太集中在北部所造成。高鐵、中科、南科、以及台積電到中南部的投資,雖然使一些地方地價快速上漲而引起怨言,但若這些建設都仍在北部,那北部地價以及南北差距的不正義感恐怕會大到無法承受。所以各項政策由不同角度看也可能對正義有不同的效果,而要有更廣的思考和配套政策以求得到較符合公平正義的效果。

房價上漲過程比高房價本身更不正義

相對於高房價的現況,房價上漲的過程可能更不符正義,因為它帶給地主和炒作者太高而不公平的利益,而帶給未來購屋者更高的成本。土地投機炒作也妨礙工商業和都市的正常發展。因此避免地價高漲的政策比直接壓低地價較容易符合正義的理想。

但有些政策也須避免造成其他方面的傷害。例如高利率雖可降低土地炒作之利益,但會傷害正常的投資,所以近年政府常針對炒作或房地價上漲較明顯的地區採取選擇性信用管制,以提高炒作的資金成本而不傷及正常投資。

租屋的正義更值得改善

居住不正義很嚴重而且較可能改善,卻較少被鼓吹正義者重視的是租屋的問題。由於既有的工作和小孩的學校地點之限制,以及找新居、搬家、裝潢、家俱、和親友連絡等其他問題,房客搬家的成本甚高,有時甚至不容易找到可搬的新居,因此很多房客會被房東壟斷和剝削。租來的店面更因顧客、商譽、和生意就在那地點,而更可能被房東剝削。這種不公平是比較明顯的不正義,在外國也有不少限制租約來降低不正義,而且不太會傷及無辜的做法,值得我們學習。這種明顯直接不正義,而且其對策不太會引起其他重大不正義的現象,是我們最可以趕快積極採取對策的問題。

房價若繼續上漲可能使住社會住宅的人損失更大

多方人士都重視和主張的社會住宅是個解決辦法,但實際上各縣市做到的社會住宅都不足,因此不只不能讓大家都可租到而不被房東欺負,誰能租到的分配方式也和以前賣國民住宅時一樣,有公不公平的爭議。更嚴重的是長期而言若房價持續上漲快於一般物價,有低租金房子可租而未買房的人可能變成相對貧窮,也不見得符合正義。

由學術研究對正義的判定方法仍無共識,以及由居住問題的複雜實際爭議來看,正義是個可以引發人們重視和討論的重要概念,但被認為不正義的事務卻常有複雜的關係必須釐清,我們不要因為某種主張貼上正義的標籤,就認為它不能批評甚至非做不可。我們可大膽指出可能不正義的問題,但要小心思辨才能做出較可能增進正義的決策。

原文刊登於台經月刊,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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