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循正常編預算買武器「卻用這招」!監察院糾正國防部

[FTNN新聞網]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監察院今(21)日針對武器採購糾正國防部,指出國防部未循正常預算編列武器獲取程序,卻以委託研究的名義,向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申請預算,藉此取得武器裝備,監察院提出糾正並要求改進。

監察院針對武器採購糾正國防部,指出國防部未循正常預算編列武器獲取程序。(圖/示意圖)
監察院針對武器採購糾正國防部,指出國防部未循正常預算編列武器獲取程序。(圖/示意圖)

監察院調查指出,111年8月間,中國頻繁運用無人機對我外島實施灰色地帶襲擾,考量中國無人機可能拍攝我方陣地及防區,國防部期望能獲得視距外偵測及干擾能力的反制系統來因應,但當時國防部並無相關法定預算,卻以委託研究案名義,向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申請預算支應,但該委託研究案遴選及執行過程中,卻衍生許多缺失。

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後,今日通過監委賴鼎銘、蕭自佑及蔡崇義所提出的調查報告,並提案糾正國防部。

監委報告指出,國防部面對中國以無人機頻頻襲擾金門駐軍,亟需獲取無人機干擾設備,卻以「委託研究的名義」向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申請預算,藉此快速獲取2套無人機干擾設備,國防部有重大違失。

監委也調查發現,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無人機反制系統委託研究案遴選過程中,被查出未落實要求參選同一團隊廠商提供合作意向書,或其他合作書面證明文件,影響後續執行成效。

另外,事前已明知參與廠商技術能力不足,無法達成預期成效,仍堅持辦理這項委託研究案,並遴選一家廠商進行兩套相同的設備研究,顯然不當。且對於該研究案與日後陸軍無人機反制系統建案關係,都未能對外充分說明,導致外界誤解及對本案陳訴,陸軍司令部同樣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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