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停車場車停太久 18歲男連續縱火燒車

不滿停車場車停太久 18歲男連續縱火燒車

雲林莿桐鄉的第三公有停車場,2個月來,連續遭人深夜縱火,共有3輛汽車遭焚毀,由於當地沒有監視影像,案情一度陷入膠著,所幸民眾指認逮捕縱火犯,落網供稱,是不滿有人長期霸佔車位。

停車場內,汽車陷入火海,而且連續2個月,就有3部車被燒掉,很明顯不是意外,警方朝人為縱火方向偵辦,後來巡邏發現有人在現場徘徊,覺得可疑,拍下照片,拿給民眾指認,確定就是縱火嫌犯。

莿桐分駐所長何圳生:「路口監視器調到的影像很模糊,不過附近民眾有看到,王姓嫌犯縱火後,隔天甚至一天去好幾次返回現場。」

18歲男子到案後,坦承利用深夜無人,敲破車窗,點燃廢紙放火,理由很突兀。

莿桐分駐所長何圳生:「因為這些報廢車輛佔用在停車場,造成其他的車輛無法停放,所以他要把這些車輛「移除掉」,但是這個方法是不可取的。」

會縱火,居然是因不滿有人長期霸佔車位,根本沒人管,他要替社會除害,但縱火涉及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民視新聞鄭孝欽雲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