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內政部停發高虹安半薪是「違憲」 張啟楷批內政部:市長任內貪瀆一審判罪才可停職

[FTNN新聞網]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針對新竹市長高虹安日前遭內政部宣告停止市長職務,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認為,這已違反《地方制度法》第78條。因為事情是發生在立法院的助理費,不是市長任內有發生貪瀆且一審判決有罪的狀況。

不滿內政部停發高虹安半薪是「違憲」 張啟楷批內政部:市長任內貪瀆判有罪才可停職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立委時期涉詐領助理費,被依貪汙罪起訴,一審遭判決7年4月徒刑可上訴。(圖/資料照)

可至於高虹安半薪也遭停,張啓楷也為她叫屈說,在法律的審判過程中,應該是無罪推定,而且高虹安還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不能到外面兼職、兼差,怎麼可以把她半個月的薪水停掉?張啓楷強烈支持高虹安向行政法院提出停止處分。

張啓楷表示,《地方制度法》第78條有闗市長停職的規定,裡面寫得非常清楚,是在市長任內如有發生貪瀆且一審判決有罪,才能夠停職。

張啓楷說,眾所周知,高虹安的事情是發生在立法院的助理費,所以內政部是不是「竹篙湊菜刀」?

此外,張啓楷並指出,《憲法》第15條明明白白寫著,人民的工作權應該受到保障。

所以張啓楷認為,內政部不但違反《地方制度法》,而且違憲。他提到,現在內政部甚至把高虹安的半薪停掉了!

張啓楷強調,在法律的審判過程中,應該是無罪推定,而且高虹安還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她現在不能到外面兼職、兼差,你怎麼可以把她半個月的薪水停掉呢?也因此,張啓楷強烈支持高虹安向行政法院提出停止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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