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前妻講別人就掐死她 男判刑9年半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3日電)許男與陳姓女子離婚後雖保持朋友關係,但他懷疑陳女新交男友;在一次出遊中,陳女提到交友狀況,許男憤而掐死陳女;最高法院今天維持台南高分院見解,判許男9年6月徒刑定讞。

判決書指出,許男與陳女結婚不到半年就離婚,但仍保持朋友關係;陳女在民國104年8月某日,從台北南下找許男碰面,在嘉義地區景點遊玩、前往汽車旅館休息,再到陳的住處外鐵皮屋聊天。

許男與陳女躺在床上聊天時,許聽到陳講述她的交友情況時怒火中燒,要她不要再講下去,並用雙手掐住前妻的脖子;許男見陳女安靜不出聲,認為她已睡著後自己也睡去。

許男早上起來,發現陳女無知覺、指甲發紫,趕緊打電話叫救護車,也打電話到派出所報案自首。

這起家暴殺人案件,一、二審法院均判許男有期徒刑9年6月;案經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就此確定。106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