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司法改革淪口號作秀 曹興誠成立聯盟:杜絕恐龍法官與濫訴檢察官

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今(3/17)宣布「台灣公民人權聯盟」正式成立,運用科學管理來提升司法效能,翻轉現有制度。他表示過去司法改革常淪為口號、作秀,雷聲大但雨點小,但他希望今天會變成歷史性的一天,因為從今天開始團結公民力量,讓台灣不僅以民主為傲,還能以司法為傲,且沒有達到目的,不會停止改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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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今日宣布成立「台灣公民人權聯盟」,盼與民眾一起推動司法改革。。廖瑞祥攝

曹興誠說明,現有的司法體系仍有過去威權體制的背景,早已和現代「主權在民」的民主社會原則不同,一個民主國家要進步,又得讓行政、立法、司法同時保持一定的速度與品質,好讓公務與案件都能順利進行,符合民眾期望,但現實上台灣目前司法案件堆積如山,不僅處理緩慢龜速,許多判決不符常識和民意,如此品質才讓民眾對司法感到失望,因此,成立「台灣公民人權聯盟」集結多位律師、學者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並與立委們和社會大眾合作,一起推動司法改革。

曹興誠提出4個改革方向,第一點是工業生產管理學的「第一次就做對」,他舉例台灣現有刑事訴訟完全違反這原則,竟有檢方在一審敗訴後,將起訴內容原封不動直上二審,讓地院一審形同虛設,「台灣已經從威權獨裁體制進步成為有民主、重人權的國家,自然也應該還原落實真正的『一事不再理』原則,即檢察官地院一審敗訴,不得再上訴,」至於三級三審是用來保障百姓人權,而不是用來容忍檢察官濫訴、恐龍法官,呼籲檢察官和法官審慎行事、檢察官也要監督法官「枉法裁判」,避免把司法淪為兒戲。

第2點為注意專業和分工,曹興誠認為目前台灣檢察官不到2000人,全權主辦刑案偵查,完全不符專業分工和資源有效分配原則,既然台灣警察、警官人數約7萬且接受過偵查訓練,那麼可參考日本「檢警雙偵查主體分工」制度,江輕微刑案偵查與處分權交給警方,讓檢察官專注重大刑案追訴和法庭訴訟,提高治安效能,也能讓雙方彼此監督制衡,減少吃案或濫權起訴機會。

第3點則是推動除罪化、民事化,減輕司法體系工作負擔,曹興誠認為,為了要降低警力負荷,可以針對一些刑責與以除罪,或改為民事賠償;第4點是運用「80/20」原則,任何國家難免有恐龍法官與濫權檢察官,嚴重影響司法效能與威信,雖有刑法規範約束,但官官相護難以避免,未來應用80/20品管原則,針對風評不佳的司法官,推動陪審制度以免其專擅,減少枉法或濫權現象。

曹興誠呼籲,司法改革攸關每個人的權益,期待民眾能夠支持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好讓司法改革不再曠日費時變成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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