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虐童逃死刑 王昊姑姑將聲請再審

被控虐死男童王昊的劉金龍遭判刑30年定讞,王昊姑姑王薇君今天晚間將到最高法院遞狀聲請再審,希望法院再給家屬一個機會,也希望透過再審成功帶給其他被虐兒家屬信心。

王昊姑姑王薇君。(中央社/資料照片)
王昊姑姑王薇君。(中央社/資料照片)

王薇君表示,再審應是請求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向高院提起,選在最高法院遞狀有其象徵意義,因為當年最高法院駁回王昊案的上訴,「連更一審的機會都不給我」。

王薇君說,王昊案主嫌劉金龍一審被判死刑,二審改判30年,社會輿論無法接受,但最高法院就是不肯換一組法官更審,直接駁回上訴,程序上並不公平。

刑事聲請再審狀指出,台灣大學醫學院法醫研究所教授李俊億10月13日提出的鑑定意見認為,依急診資料判斷,王昊送醫時應已死亡4至6小時,劉金龍等人將王昊送醫是真心送醫還是棄屍卸責,不無疑問。

再審狀另指出,李俊億的鑑定報告屬於新證據,且足以動搖原審對劉金龍等人無殺害王昊的直接或未必故意的認定,因此請求提起再審。

劉金龍等人被控在為阻止同居人的小孩王昊哭鬧,夥同其他3名男子輪流以燒紅鐵釘燙男童腳底、尖嘴鉗拔指甲、強灌安非他命、海洛因,造成男童昏迷後死亡。

一審判劉金龍死刑,二審改判30年。最高法院102年7月駁回上訴,劉金龍判刑30年確定,檢察總長黃世銘隨後提起非常上訴也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