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違停被開單 宜蘭男子縱火派出所機車停放區拒捕撞2警裁定收押

宜蘭一名49歲郭姓男子疑不滿違規停車遭警方開單,昨天凌晨持汽油至羅東警分局成功派出所機車停放區縱火。警方循線追捕過程,郭嫌不只拒檢還開車衝撞警車,造成兩名員警受傷。警方逮捕郭嫌送辦,經檢察官複訊後,昨天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宜蘭縣羅東警分局成功派出所機車停放區2日凌晨突然起火燃燒,撲滅後發現6輛機車、1輛腳踏車燒毀。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郭姓男子(圖)涉有重嫌。(中央社/民眾提供)
宜蘭縣羅東警分局成功派出所機車停放區2日凌晨突然起火燃燒,撲滅後發現6輛機車、1輛腳踏車燒毀。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郭姓男子(圖)涉有重嫌。(中央社/民眾提供)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成功派出所機車停放區,2日凌晨2時20分突然起火燃燒,員警立即通報消防局派員到場滅火,火勢約30分鐘後撲滅,共有6輛機車、1輛腳踏車和派出所外部電線遭燒毀。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一名男子身穿迷彩背心上衣、迷彩短褲,頭戴全罩式安全帽徒步離開派出所機車停放區後,現場立即冒出火光,男子隨後駕駛自小客車離去。經警方進一步清查,認為郭姓男子涉有重嫌,立刻派員查緝。

警方於2日凌晨3時在郭嫌住家附近發現其行蹤,一路尾隨郭嫌駕駛的小客車10餘分鐘,在新寮一路上前攔停,郭嫌竟開車衝撞警車,造成2名員警受輕傷,警方以警棍擊破車窗,逮捕郭嫌。

警方調查,郭嫌疑不滿5月間因違規停車遭羅東警分局員警開單告發,經調閱監視器,發現郭嫌5月29日前往台北市莒光路某加油站,購買新台幣7元汽油,請加油站員工裝在寶特瓶內,2日凌晨再回到現場縱火犯案。

警方在完成郭嫌警訊筆錄後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及毀損等罪嫌,將郭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複訊後,2日深夜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認郭男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