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熟路段「停頓2秒罰2.4萬」 警方:將協助撤單

高雄市 / 邱君萍 邱建勳 報導

台南一位楊先生日前開車載著太太到高雄找朋友,行經三民區大順路路段時,原本要左轉,突然發現有禁止左轉的標誌,路上停頓了約兩秒鐘後馬上開離,沒想到,遭後方一輛警車上攔下,當場以逼車又危險駕駛開出罰單,事後楊先生到監理站要繳交罰款,發現罰金高達2萬4,還要吊扣牌照半年,楊先生女兒出面控訴警方執法過當,警方回應,審視相關畫面後確認未符合惡意逼車要件,會協助撤銷罰單。

警車行車紀錄器錄下,前方黑轎車一路直行,來到路口時,車子突然停頓了一下,然後繼續往前開,可是後方警車上的員警,隨即上前把人車攔下,高雄三民二分局警方說:「綠燈的時候在車道中暫停是很危險的事情。」員警認為駕駛違規,開車的先生跟太太,當下解釋是外地來的,駕駛楊先生說:「舊路不熟我們路不熟所以不知道啊。」

但是員警沒接受,還是開罰,開車的是一位楊先生,10月25日載著太太,從台南到高雄找朋友,來到三民區大順二路,與建興路口要左轉時,突然發現有禁止左轉的標誌,當下停了約2秒就開離,沒想到因此被開罰,而且罰金高達2萬4千元,還要被吊扣牌照半年,楊先生女兒出面控訴,警方執法過當。

駕駛女兒楊小姐說:「就覺得很誇張不到2秒,我們也沒有停下來,我們就直接直行了,那你這樣你要開我們暫停道路中,那何謂暫停暫停時間是多久,對還是員警就可以這樣子隨意開單嗎。」認為員警以逼車,以及危險駕駛開罰,實在不合理,也怒批這名警察不通人情,事後轄區分局提出說明。

高雄三民二分局交通組組長劉慶德說:「確認楊民駕駛行為未符合惡意逼車相關構成要件,違規舉發事實有疑義。」警方表示,審視相關畫面後,確認未符合惡意逼車要件,會協助撤銷罰單,楊先生跟家人則希望,員警執法能夠更全面更客觀,才不會讓人留下不好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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