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勸戴口罩刺死超商店員! 紙雕師:希望維持死刑

實習記者華蘊涵/綜合報導

紙雕師蔣嘉凱前年在新冠疫情期間,進超商被提醒戴口罩,事後心有不甘,竟回到超商猛刺4刀,造成店員傷重不治。蔣嘉凱落網後,聲稱案發時服用精神疾病藥物,對於過程的記憶全然喪失,但一審仍被依殺人罪判處死刑。高等法院昨(13)日召開延押庭,蔣在還押看守所時表示,「希望維持死刑」。

紙雕師蔣嘉凱在新冠疫情期間,進超商被提醒戴口罩,事後竟回到超商猛刺4刀。(圖/翻攝畫面)
紙雕師蔣嘉凱在新冠疫情期間,進超商被提醒戴口罩,事後竟回到超商猛刺4刀。(圖/翻攝畫面)

這起案件發生在2021年11月21日凌晨5時許,紙雕師蔣嘉凱(42歲)進入位於龜山住家附近超商購物,當時正值室內口罩令期間,因此被29歲蔡姓店員提醒戴口罩。蔣嘉凱氣沖沖離開,隨後配戴好口罩的又再次回到超商,但結帳後竟直接摘下口罩,朝店員一扔,便離開現場,顯然仍心有不甘。

據了解,蔣嘉凱怒氣未消,也起了殺機,三度回到超商,招手示意蔡男到店外談判,卻突然掏出預藏的水果刀,往對方身上猛刺4刀,導致蔡男左胸口出現3公分刀傷。被刺傷後蔡男與蔣扭打成一團,最終奪下蔣手上的刀,但卻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

全案經桃園地院審理時,蔣嘉凱坦承殺人,但辯稱犯案前曾服用抗憂鬱藥、安眠藥(FM2)與肌肉鬆弛劑等藥物,精神不清楚,等到醒來時才看見殺了人,但對於犯案過程與細節完全沒印象,直到事後看超商監視器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

桃園地院審酌則認為,蔣嘉凱殺人犯行事證明確,與店員的言行互動、攜帶刀具,以及殺人過程,足認蔣有殺人之直接故意。此外,經精神鑑定,蔣犯案當下的辨識與控制能力均屬正常,雖符合自首要件,但並無悔悟之心,僅因情勢所迫方留在現場,顯非真誠悔悟,因此不減輕其刑,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今年2月,桃園地院依職權上訴,高院二審開庭時,蔣嘉凱當庭認罪,表示殺人願償命,願意接受死刑,但過程失去意識,至今仍想不起死者的臉,也不知道自己殺人的原因,認為自己吃藥吃茫了。

高院送精神鑑定後,一、二審結果有落差,檢方聲請傳喚開藥的身心科醫師作證,但有無傳喚必要,待合議庭評議後決定。如今羈押即將期滿,高院昨日開延押庭,蔣嘉凱在還押看守所途中,表示二審判決「希望維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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