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未滿14歲 2男嘿咻少女判緩刑

中國時報【曹明正╱高雄報導】 一名少女3年前剛要升國一時,透過臉書及手機交友軟體「遇見」先後認識2名男子,少女因就讀小五時與男友上床被學校通報,因此謊稱已滿14歲,跟2男發生性行為,高雄地院審酌後,依妨害性自主判2男徒刑,但宣告緩刑。 現年16歲少女,3年前國小剛畢業就離家出走。2015年6月,她跟2、3年前透過臉書認識、在工廠上班的張姓男子見面,2人晚上9時,約在大寮某國小聊天,後來雙方按捺不住慾火,就在國小溜滑梯發生性行為。 3個月後,少女又透過手機交友軟體「遇見」,跟暱稱「小推」的蔡姓廚師見面,蔡男當晚騎機車到大寮找女方,後來就直接載對方到澄清路一處摩鐵開房間。事後因少女母親報警,蔡男與張男共同被檢方起訴。 據了解,少女跟2男上床前,均謊稱自己已經滿14歲,法官從她國小畢業時身高160公分、體重41公斤,認定單從外表並無法辨別她才國小畢業、剛滿13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