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聽話就PO辣照!他帶正妹摩鐵「沖澡亂來」 突刺一半…拔槍「嘴裡解放」

記者樓冠陞/綜合報導

桃園1名張姓男子遭1名女子指控,他在2019年3月間某日揚言要把女子與前男友拍攝的不雅照片曝光,於是將對方約去摩鐵見面後,當場要求女子脫衣與自己激戰,並在最後一刻「嘴裡解放」。然而,由於女子無法提供相關事證,證明張男犯行,因此桃園地院審理後宣判張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桃園1名女子指控遭男性友人亂來得逞,不過法官卻以證據不足判處無罪。(示意圖/pixabay)
桃園1名女子指控遭男性友人亂來得逞,不過法官卻以證據不足判處無罪。(示意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張男認識1名在夜市販賣3C產品的女子後,於2019年3月間某日,拜託女子的杜姓友人幫忙,要求對方到桃園某摩鐵取回她與前男友的不雅照。然而當女子抵達現場後,走進房間的竟是張男,2人稍微聊了一下後,張男便開始強吻女子,並將其衣褲脫去後,要求對方洗澡,事後再強壓在床亂來得逞,最終在女子嘴中解放。

女子事後就醫驗傷提告,檢方也發現女子下體的確有與張男相符的DNA型別,於是依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訴。女子在法庭上主張,她在案發當天0時39分進入杜男訂好的房間,隨後張男便走了進來,且對方立刻要求自己乖乖聽從他的指示,否則就要把不雅照給散布出去。為了避免此事發生,她只好任由張男親吻自己、脫去衣物,並在洗澡好後讓對方亂來得逞,儘管張男全程都有戴套,不過就在高潮之際把保險套拿掉,硬是在她嘴裡解放。

針對女子的指控,張男堅決否認強制性交犯行,強調自己並未與女子發生關係,認為對方身上之所以會有自己的DNA,單純是因為共用浴室與毛巾所致。此外,2人在房內獨處期間,張男並沒有限制對方的通話與自由,但女子卻沒有向外求救,有此更可證明,張男並無強制性交等行為。

此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法官透過雙方證詞與監視器畫面得知,女子事後態度從容,不但願意與張男一同搭乘電梯,退房時也沒有如同其他擁有相同際遇的受害者般迅速逃離現場,加上女子身上也無遭到他人壓制的傷痕,故認為沒有足夠的證據可證明張男犯行,因此宣判張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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