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辣火鍋不誠實!國宴魚竟是鯰魚冒充

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天氣變冷了,不少人喜歡吃熱呼呼的火鍋暖暖身體,不過,台北市衛生局進行火鍋業者現場菜單標示及實際使用食材查核卻發現,台北市萬華區「馬辣頂級麻辣鴛鴦火鍋漢口店」菜單標示「國宴多利魚」與食材實際使用「巴沙魚」不一致,標示不符規定,已令販售場所限期改正違規標示,並依食安法處分業者新台幣4萬元罰鍰;以及台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滾吧」販售的金台北米血糕外包裝未標示製造廠商名稱及地址,不符規定,已令販售場所下架違規產品,依據食安法最高可處300萬元。

▲▼馬辣頂級麻辣鴛鴦火鍋漢口店菜單標示「國宴多利魚」與食材實際使用「巴沙魚」,標示不符規定。(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衛生局為維護民眾食用火鍋料產品的衛生安全,於今年9月底執行火鍋料專案抽驗計畫,抽驗地點包括火鍋店、超市等,共計抽50件(包裝26件,散裝24件)。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技正黃敬堯表示,此次專案特別針對19家火鍋業者進行現場菜單標示及實際使用食材查核,結果發現台北市萬華區西寧南路的馬町商行(市招:馬辣頂級麻辣鴛鴦火鍋)菜單標示「國宴多利魚」,實際卻使用「巴沙魚」,不符規定,該局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處分4萬元整罰鍰。

▲魴魚 (國宴多利魚)(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低眼巨鯰魚 (巴沙魚)(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以及台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翰群餐飲有限公司滾吧萬隆分店(市招:滾吧)販售的金台北米血糕(製造日 期:2018.8.31)(有效日 期:2018.12.8),外包裝未標示製造廠商名稱及地址,不符規定,已令販售場所下架違規產品,移請來源廠商所轄新北市衛生局,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7條第1項處分責任廠商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衛生局說明,巴沙魚屬於價位較低的鯰魚,外觀像鯊魚,魚型呈流線修長,又稱低眼無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