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NCC繼續踐踏新聞自由 藍營力修衛廣法已獲55席立委連署

羅智強指控NCC濫用衛廣法中的換照權,作為箝制新聞自由的手段。(圖:羅智強臉書直播影片)
羅智強指控NCC濫用衛廣法中的換照權,作為箝制新聞自由的手段。(圖:羅智強臉書直播影片)

國民黨立委(16)日召開「衛廣法修法」記者會,誓言全力捍衛新聞自由,終結NCC亂政,已經獲得包括無黨籍和民眾黨在內的55席在野立委連署支持,強調面對當前岌岌可危的新聞自由,國民黨責無旁貸。(張柏仲報導)

立委羅志強回顧1988年國民黨政府解除報禁,新聞自由大步走,也創造出今天的民主奇蹟,不過36年過去,我國的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卻面臨史無前例的重大逆流,就是出了一個會去關新聞台的政府,而他關新聞台的主要法源就來自衛星廣播電視法,濫用其中的換照行政權,無限上綱,以換照作為箝制新聞自由的手段。

立委賴士葆說早年成立NCC就是要仿照美國的FCC,其實當時還存在新聞局,某種程度上是為了管制新聞自由,因而把新聞局改制為NCC。不料自從民進黨執政後NCC不斷把自己演化成過去的新聞局:什麼都要管、什麼都要抓,完全不像美國FCC對新聞台採行的低度管理。

立委洪孟楷說NCC當初設立的宗旨原本就是要捍衛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不讓任何權力黑手介入,卻沒想到竟然有人利用這樣的制度設計,把它變成打壓異己的工具。他提到現在立院專案小組已經組成,接下要好好檢視過去NCC對待不同立場新聞台時,何以有些台非得勒令撤照關台,有些台則無所不用其極要讓它上架開播?這中間的雙重標準民進黨政府難道不覺得汗顏?

而根據羅志強解釋藍營提出的修法重點包括:將衛廣法中新聞頻道的執照期限改為永久,換言之,從此不再有換照這回事,讓政府無法再以換照作為箝制新聞自由的手段;其次,先輔導、後行政,後處分;第三,先司法、後行政;也讓目前繫訟中的案件都能溯及既往;同時,日後對於違規業者可以做行政罰鍰,但不能對其關台「宣判死刑」,也就是不得用「無法回復」的關台手段,卻箝制新聞自由。

羅志強提到相關提案已經獲得除了正副院長之外52席國民黨與無黨籍立委、同時還加上張啟楷、林國成和麥玉珍3位民眾黨立委的支持,總計有55位在野立委共同提案連署。他強調面對台灣當前岌岌可危的新聞自由,撥亂反正、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