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任教師難退場 范雲提3解方要求教育部立即處理

韓劇《黑暗榮耀》中,教師霸凌學生、放任學生霸凌學生,校園成了地獄,而這樣的情節,在台灣校園真實上演中。民進黨立委范雲今天(4/10)上午召開記者會,針對目前校園霸凌及難以淘汰不適任教師議題,提出三個解方,要求教育部立即研議處理。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今天安排教育部,針對台中某高中教師霸凌學生導致自殺憾事專案報告。范雲今天邀集民間團體和高中學生召開記者會,提出三問與三解方,要求教育部立即研議處理。

范雲提3解方要求教育部淘汰不適任教師。翻攝范雲臉書

范雲說,不適任教師難以退場,是校園霸凌持續惡化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校園「師對生」侵害,主要有「不當管教」、「霸凌」、「體罰」及「性平事件侵害」四個樣態,處理流程大致分為「調查機制」和「審議機制」兩塊。

范雲指出,「調查機制」依樣態不同而有「校園事件處理會議」、「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機制則有「考核委員會」和「教師評審委員會」。侵害學生程度較輕的「不當管教」,最終只會經考核會記過或申誡;最嚴重的性平事件若屬實,則會經教評會審議為不適任教師,面臨停聘、不續聘、解聘等結果;體罰及霸凌則是記過、申誡或認定不適任教師都有可能。

范雲提到,淘汰不適任教師流程有3個明顯問題,包括教師不適任行為無具體判準、以受害者是否遭受身心侵害做為審議標準,以及受害學生對於自身案件中教師的懲處結果完全被噤聲,沒辦法對結果表達不服,無法獲得調查報告,也無法再救濟。

對於教師不適任行為沒有具體的判準,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補充說道,若以《英國教師標準》來看,假如老師在班上指使其他學生集體霸凌某學生,將受到終身解聘的處分,不能在英國境內任何學校從事教學工作。

除了師對生的直接侵害之外,范雲指出,也常看到在生對生霸凌事件中,教師不積極協助,甚至認為「受害者真的就是有問題,才會被霸凌」,讓受害學生痛不欲生,必須看醫生、吃藥、甚至轉學或休學。目前針對此類教師的處理機制有限,多依《教師法》第16條所指「教師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之條款處理,且因為加了「輔導教師」機制,要讓此消極不作為之教師退場則更為困難。

針對難以淘汰不適任教師議題,范雲提出三個解方,第一應建立不適任教師行為判準,第二推動以教師行為做為是否不適任之審議基準,不再以受害者是否遭受身心侵害做為審議標準,第三推動修法,讓受害學生自己說話。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 TYAD 理事長張育萌也認為,應該透過法律保障學生代表參與教評會的權利,否則就算教師行為再離譜,學生意見仍遭體制排除,也只能靠反應快的同學在上課時錄影蒐證,無力的「自力救濟」,學生永遠無法真正透過制度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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