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用一例一休 保全業擬納休息日概念

一例一休於去年底上路,其中屬特殊行業的保全業並不適用,工時依然很長。勞動部今天表示,將修正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擬納入「休息日」概念。勞動部說,近期就會找勞資雙方,討論應該如何修正。

(中央社/資料照片)
(中央社/資料照片)

保全業產業工會資料,現行保全人員每月工時上限288小時,平均每日上班12小時,一個月只休4天有薪假,其他2到3天則是無薪。

勞動部說,由於保全業是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俗稱責任制)的行業,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法後,為了讓整合上有一致的標準,且讓業者跟各縣市政府有所依循,加上「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中,並沒有特別規定休息日,因此近期會找勞資雙方開會,討論要如何修正此指引。

根據了解勞動部提出2種草案,甲案為每月總工時上限為268小時,每月正常工時上限為220小時,延長工時上限為48小時(相當於每月4例4休);乙案為每月總工時上限為288小時,每月正常工時上限為220小時,延長工時上限為68小時(相當於每月4例4休)。

不過,勞動部說討論不會只限於這2種方案,屆時會邀請勞資雙方一起討論,並以雙方都有共識的版本做為修改方向,提出這2個方案只是起個頭,如果有更好的方案,當然就會用更好的。

根據目前的「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保全業的一般保全人員每月正常工時上限為240 小時,每延長工時上限為 48 小時,每月總工時上限為 288 小時。

除了保全業之外,勞動部也指出,社會福利服務機構輔導員(含保育員、助理保育員)及監護工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未來也會陸續檢討。